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二則有關言論的報導,一篇是紀念女藝人楊又穎逝世五週年的文章,回顧當時因為網路上的不實指控還有惡意言論攻擊,讓遭受網路霸凌的她最後選擇走上絕路;另一篇則是日前新加坡總理夫人對台灣捐贈口罩給新加坡,而她卻在臉書轉發新聞,並寫下「Errrr…(呃…)」的不明留言,引發台灣網民群起出征、圍剿,甚至起底她身世的報導。

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網路成了人們發表言論的主要管道之一,一則即時新聞、一篇人物專訪,都能吸引眾多民眾前去閱覽並留下評論。言論自由的開放,也讓人們能毫不避諱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同時,產生了一種「我想說什麼都可以」的錯覺。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明文記載著:「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言論自由受到保障有其必要性,因為這代表著一個社會允許多種聲音的存在,人民的思想、意見不會受到壓抑,能夠適時的對各項時事作出評論,國家的政權也較不容易走向獨裁。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們所擁有的權利是無上限的,一旦言論自由被過度地膨脹,可能進而衍生出許多問題。 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要如何拿捏它的分寸,以避免假言論自由之名而遂行謾罵、指控之實,這就有賴大家民主素養的提升了。

關於言論自由所隱含的問題,我們能夠從兩個對立的層面去探討,第一個是「言論自由的濫用者」。會比喻成「濫用者」而不是「加害者」,是由於這些人的出發點或許並不帶有惡意,相反的,他們認為自己是在懲奸除惡,挾著自以為的正義,對看不順眼的人或事品頭論足,甚至用言語攻擊,殊不知這樣的所作所為其實與加害者無異,都可能把他人推向無盡的深淵。

第二個則是「言論自由的受害者」。這些人的聲音通常是社會上的少數,也因此,在受到輿論或惡意留言的攻擊時,處境總顯得孤立無援,即便有幾個人願意挺身而出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也會連帶遭受波及,久而久之,反對的聲音消失了,受害者被淹沒在輿論的聲浪之中,沒有人願意再拉他們一把。

由於言論自由的範圍著實難以被明確界定,上述情形層出不窮:

  • 2018年九合一大選後,國民黨大勝,當時的輿論一面倒向批評民進黨施政無能,若在此時有人提出反對的意見,便會遭到無情的圍攻。
  • 2019年6月韓國瑜宣布參選總統,人們群情激憤地譴責他就任市長不到半年就「落跑」,支持韓國瑜的群眾也連帶被冠上「草包」之名。
  • 2020年總統大選結束,政治的立場正式分化了台灣的人民,彷彿每個人身上都貼有藍色或綠色的標籤,一旦遇到色彩不相同的人,便加以指責,為了兩個與我們非親非故的候選人,家庭失和、朋友反目。

類似情形也同樣出現在政治以外的其他社會議題,例如:對同性戀者的觀點與反送中事件。

帶有惡意的言論儼然已構成言語的霸凌,人們躲在鍵盤背後,用幾秒鐘敲出一句話,然後按下發送,受害者卻需要用數十年的時間才能忘記這樣的傷痛。我們隨手打下的評論,一字一句在他們的心中留下無法抹滅的傷口,卻經常訴諸無門,因為人們會說:「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你不能限制我表達意見的權利。」

言論的自由,成了我們攻擊立場不同者最合適的藉口,當有超過半數的民眾都持有相同的觀點,便容易形成多數暴力,許多人害怕自己會是下一個「箭靶」而選擇閉口不談,沉默螺旋的現象愈發嚴重,社會又逐漸趨向一言堂。

在《伏爾泰的朋友們》一書中曾寫道:「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才是言論自由存在真正的用意,此經典名句相信許多人都不陌生,但真正能完全遵循的人又有多少?

我也曾多次犯下相同的錯誤,當遇到抱持不同想法或立場的人,便會與他爭執幾句,想把自己心中所想的強硬灌輸給他人,有時為了站穩腳步,甚至口出惡言,無意中也成了其中一個言論自由的濫用者。

但仔細去想,言論之間其實只存在「差異」,並不存在「高低」之分,或許我們依然無法認同他人所提出的觀點,但至少先學會尊重。當我們開始願意以接納的眼光去看待與自身想法不同的人,這個社會的惡意也會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善意與溫柔,要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也不再是那麼困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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