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日228國家紀念館前館長廖繼斌召開記者會,指出現任館長楊振隆是五十年前殺師長的兇手,這樣的殺人犯,並不適任當轉型正義的重要職位。當然,楊先生過去因為這樣的犯行,已坐過牢,出獄後力爭上游,也因為自己是二二八受害者的家屬,並從事長年的轉型正義工作多年,2005年即擔任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現任二二八國家紀念館館長。他曾經是加害者,也是二二八受害者家屬,在台灣,因為他特殊的身份,其實應該也只有他最清楚,並有深刻感觸,一個殺人犯絕對應該要面對社會,並有被追究責任的必要,否則正義何在?

許多人談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的高度,都是在於品德要求,認為殺人是人神共憤的事,不該讓一個曾犯下殺人罪行的人來擔任這個館長的職務。但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殺害老師的加害者,他確實罪大惡極,並接受國家法律的制裁,沒有逃避,因此改過向善;而同樣是犯下殺人的二二八屠殺台灣兩萬人命的加害者,至今找不到一個人來承擔。國家體制性、系統性的隨機與隨意殺人,可以逃避,可以閃躲,沒有人願意出來面對,也不願意認錯,這才是重點。至今台灣就只找得到受害者數萬人,沒有加害者,這種沒有人願意負責,逃避追究的情況,楊先生,絕對是感觸最多,也是他身為過去的加害者,對於現今找不到二二八加害者應有的承擔。

楊先生其實不用在乎外界如何看待,他應該勇敢的拿出自己的殺人罪過,和台灣不堪過往的國家機器對賭,勇敢的擁抱過去,告訴那些譴責他殺人的人說:我是殺人犯,是最惡劣的加害者,我認錯服刑了,而為什麼當年二二八大量殺人就可以不必追究?二二八的死亡者,一個一個的生命,就如同他的老師這樣,被殘忍殺害,他認罪了,國家殺人就可以逃避責任嗎?難道二二八死亡的人都不是人嗎?今天連殘殺動物都要追究刑責,為什麼當年謀殺數萬人命,可以沒有名字,可以不追究?二二八的殺人犯在哪裡?這是現任的館長比其他館長更應該要承擔的責任與道德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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