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說,對於受刑人,外役監是離家最近的距離,不但有週休二日,還可以面對面接見與返家探親。外役監無圍牆,擁有高度自由,白天能夠出去工作,也相對普通監獄享有更多自由。而對於外役監的定位,究竟是著重在高自由度,低人力戒護著重於信賴關係的「開放處遇」,或是一座橋樑,作為從監所回家的「中間監獄」?

  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外役監如果被定位在中間監獄,是讓受刑人回歸社會前的最後一站,那這是不是能夠幫助受刑人從封閉和體制化的監獄進而逐漸習慣即將恢復自由人的身份?


  在現行情況下,外役監的遴選消極排除特殊犯罪種類,而且能夠遴選至外役監是受刑人的少數。那假使外役監的定位是中間監獄,成為每個受刑人出獄前的最後一站,不論犯罪種類,只要服刑達到一定時間一律轉到外役監工作,是不是可以成為受刑人復歸社會的橋樑?


  筆者認為外役監如果定位為具開放性色彩的中間監獄,某種程度上對於教化與回歸社會有蠻大的幫助。從封閉體制下的普通監獄欲回歸社會,若是長時間待在監獄裡,內部環境和現實生活上許多層面都有極大的落差。例如,科技和交通的演變,與人溝通上的話題與時事等等。
可能有些人會說,透過報紙或是圖書還有家屬溝通之下,使受刑人與社會接軌,也可以知道外面的世界發展趨勢。
  但筆者認為,在監獄與實際生活當中仍有許多落差不是言語能夠傳遞的。而外役監有許多的制度,像是定時到工廠工作,可以接觸比較多勞作方面生存技能,放假回家的時候可以跟家人相處,並且與外界溝通還有較一般監獄受刑人更多的自由。

  既然受刑人即將出獄,對於回歸社會之後的生活環境與適應,若是已經被監獄體制化而無法適應的受刑人,會不會提升再犯可能性,只因為他們不知道要怎麼在這社會上定位自己?若外役監做為中間監獄,享有的權利或許可以減少監獄內與社會接軌的資訊不對稱,使受刑人出獄之後對生活不會有太大的衝擊。

  這篇文章主要不是想討論外役監遴選的制度或是資格,而是想重新反思外役監的定位,監獄限制自由刑的目的在於教化,使一個人再社會化,並且悔改。而在服完刑期之後呢?是不是應該要有個橋樑建立在監獄與家之間,進而使受刑人逐步走回正規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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