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的「文告」是指3月20日蔡英文在她臉書中所發表的《這是一篇給大家的千字文》及3月21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辦理總統初選登記時所發表的《我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登記總統初選》兩篇文章。
一、 永不犯錯的總統
蔡英文首先提到「身為現任總統,競選連任是我的責任。如果我放棄連任,就表示連我自己都否定過去三年的執政。」、「我有責任帶領台灣,往正確的道路繼續走下去。」。
但去年1124選舉,民進黨大敗,人民對她「過去三年的執政」已投下「否定」票,證明她方向錯誤,她不但不認錯改正,卻還聲稱繼續往「正確的」道路蠻幹到底,真是一個「永不犯錯的總統」。
二、 台灣最「需要」的是「還權於民」的總統
文告中提到「 我來登記,是因為我知道民進黨需要我,台灣也需要我。」、「台灣總統」應具備「不計毀譽」、「冷靜」、「抗壓性」,「堅決果斷」、「不怕挑戰」等條件,而她相信這些條件,以她來看,「答案就是蔡英文」。
由她特意避開「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的總統」,而以「台灣總統」來談論,可見她為競選連任的「用心」。但是大家都知道「台灣總統」在「中華民國憲法」裡面是不存在的,而「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的總統」因為沒有「大陸地區人民」一起參與選舉,所以在「中華民國憲法」裡面也是不存在的。
換句話說「台灣總統」是一個沒有受「法」約束的「超級大總統」,面對這個「超級大總統」,再加上「不計毀譽」、「冷靜」、「抗壓性」,「堅決果斷」、「不怕挑戰」等特質,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無法獲得確保的,每個人的外在自由也無法和諧並存,這是台灣社會的最大亂源,這絕不是台灣人民「需要」的總統,台灣人民最需要的是一個受「法」限制的「有限權力的總統」。
三、 先談「人權保障」再談「柴米油鹽」
蔡英文於文告中強調;「即便是柴米油鹽,都是總統要去挑起責任,處理的事情,所以這個總統必須是勇於承擔,也勇於挑這個責任。」、她過去「帶領著對我而言像是家人一樣的同志們,從廢墟中站起來,重返執政。」
對於這種將「總統與人民」間的關係,看成「家長與子女」關係,筆者在此引述一段德國哲學家康德的看法供大家參考,康德說:「一個建立在對人民—就好比父親對子女般—關愛的原則上的政府,稱為『家長式政府』這種政府視臣民如同未成年子女一般。由於未成年子女尚無法辨別何者對他們有益,何者對他們有害,因此臣民也得被迫相信統治者的善意,依照統治者所做的判斷,來決定其追求幸福的方式。這種家長式政府乃是可能想像得到的最大的『專制』。這種專制政體剝奪了臣民的所有自由,他們也因此喪失了一切的權利。」
如果政府把人民看作無知的小孩,處處替他們決定什麼是好、壞、利、害,強迫人民接受她的判斷,也就否定了人民運用理性的能力,從而也否定了人民有就公共事務公開運用其理性,並發表與統治者意見相左的言論的權利,這就徹底否定了人權,這種家長式政府無疑是最專制的政府。
文/楊西宗 (台灣制憲行動隊台南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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