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今(26)日針對五天光電案起訴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力暘能源負責人古盛煇等人,力暘能源對此發出聲明澄清。

力暘能源表示,五天案件的審查,為109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台電公司核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審查意見書之光電案場,依法審查完竣並取得併聯審查意見書後辦理送件,卻遭受公務員增加法所無之限制,且該公司依法向中央及地方政府陳情,卻被誤解為共同貪污圖利,不僅使公司及員工承受負面輿論壓力,也讓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之良善立意受到扭曲及抹黑。

力暘能源強調,該公司目前尚未正式收到起訴書,案件目前將進入司法審理階段,籲請各界在案件未經判決確定前,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以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及守護正當司法程序,避免未審先判,期待司法還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