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南投垃圾焚化爐案 不應該再繼續執行!
2025.04.28 | 00:07
南投縣政府近期規劃興建一座日處理量高達700噸的「垃圾處理再生能源中心」,並擬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採BOT模式推動。然而,考量到國家政策方向、地方垃圾處理實際需求,以及資訊揭露不夠透明等問題,此計畫的適法性與正當性正引發高度關注。在「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下,中央政府明確提出「資源全循環、邁向零廢棄時代」的國家目標。南投縣府雖宣稱此計畫旨在解決縣內民生垃圾問題,並處理堆置垃圾,但其公告資料卻揭示,計畫初期三年將納入事業廢棄物處理,且700噸的設計量遠超過現有每日約250噸的民生垃圾量。即使考量累積26萬噸堆置垃圾,以20年營運期估算,仍有大量剩餘處理量,規模設計明顯過大。更令人關切的是,縣府於10場地方說明會中一再強調以處理民生垃圾為主,但環評文件卻納入事業廢棄物,雙方內容明顯矛盾。此種資訊不對稱,恐涉嫌誤導公眾,違反行政程序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規定,並嚴重侵害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促參法以促進公共利益為宗旨,若重大公共建設存在資訊揭露爭議,則失去適用促參機制的正當基礎。從國家政策角度觀之,促參案件應與國家整體永續發展方向一致。但是建設一座大規模焚化、且以處理大量事業廢棄物為目標的設施,顯然與「資源循環、零廢棄」的政策精神背道而馳,難以符合促參法引導民間投資於國家政策方向公共建設的立法目的。地方需求層面亦存重大落差。根據縣府自行提出的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目標,南投未來垃圾產生量預期將持續下降。設計700噸的處理量,不僅過大,且納入事業廢棄物,更使整體設施性質從服務地方民生轉向營利型事業,進一步削弱其作為公共建設的正當性。此外,該焚化爐預計需6至7年建設完成,無法即時解決當前南投縣垃圾堆置問題。隨著中央政府預期於兩年內達成全國垃圾處理供需平衡,屆時再啟用大規模焚化爐,恐導致資源錯置與過剩產能。環境部長彭啟明亦曾公開表示,南投縣焚化量規模偏高,建議縮減設施規模,並強調應加強地方溝通,審慎因應政策調整風險。更值得警惕的是,將事業廢棄物納入焚化,涉及成分複雜及有害物質處理問題,不僅增加環境風險,也可能阻礙更符合循環經濟精神的多元技術發展。促參法應以推動資訊透明、環境友善之公共建設為前提,南投此案與此原則顯然存在嚴重偏離。因此,筆者認為,南投縣政府推動的大型焚化爐計畫,在國家政策一致性、地方需求合理性、資訊揭露完整性等多方面,皆存重大疑慮。此案若貿然以促參法推動,不僅恐損害公共利益,亦違背促參法立法精神。未來南投縣府應重新審視垃圾處理政策,探索更符合循環經濟、資訊公開透明且真正回應地方民生需求的替代方案,而非執意推動一座充滿爭議的大型焚化設施。作者:梁辰庚經歷:前政治記者、政治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