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詐騙已成國安問題 根除須從證人保護法開始改革
2025.05.23 | 14:53
近年來,台灣的詐騙集團如雨後春筍,受害者人數暴增,民怨四起。雖然檢警長年努力追查,但總是難以連根拔起,幕後主腦更難落網。筆者認為,問題癥結在於「證人保護」和「重刑處罰」兩大環節都出了問題,導致詐騙網絡屢屢死灰復燃。未來若想真正打擊犯罪,必須雙管齊下,徹底強化這兩個環節,才能還社會一個公道。現行的《證人保護法》範圍窄、資源少,保護措施往往只有短暫的警方巡邏或臨時安置,遠遠無法提供更換身份、搬遷住所或長期照顧的實質保障。詐騙集團成員就算想供出上線,也因為擔心自己和家人安危沒保障,只能選擇閉嘴,導致基層永遠摸不到核心主腦。新聞上常出現,詐騙集團以暴力或威脅家人安全來控制成員,讓他們寧願多坐牢也不敢供出上線。因此,沒有強有力的保護制度,再嚴厲的法律也無法讓關鍵證人站出來揭露犯罪內幕。另一邊,現行刑法對重大詐欺和組織犯罪的刑罰偏輕,加上合併刑期的設計,實際服刑時間往往大打折扣。即使有人願意挺身作證,法官的量刑空間也受限,無法重懲主謀,導致犯罪組織輕易就能換人補位、繼續運作。筆者認為,如果刑罰嚇阻不了犯罪,集團主腦乾脆把「被抓」當成生意成本,下線永遠補不完,詐騙網絡根本斷不了根。借鏡國外,美國的「證人保護計畫」早就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機制,幫證人換身份、舉家搬遷,還提供長期補助,讓他們安心協助政府直搗犯罪核心。義大利在打擊黑手黨時,不僅給證人高規格保護,還加重刑罰、沒收犯罪所得,真正動搖犯罪組織的根基。 筆者認為,詐騙已經動搖國本,我國應向這些國家學習,大幅提升證人保護的實質力度,同時祭出更重的刑罰,讓想揭發組織的人「敢講話、活得了、不怕被報復」,並對主腦和金流追根究底,徹底斷其命脈。因此,法務部、執政黨與立院諸公未來改革方向其實很明確,證人保護必須更到位,增加資源,推動換身份、異地安置和長期生活支持,重大組織犯罪的證人應比照黑道或毒品案的高規格保護。 至於刑罰方面,應修法提高刑度,明確規定多位受害者的罪行不得合併減刑,並對集團犯罪加重處罰,同時給予提供關鍵線索的人明確的減刑或免責誘因。此外,還要完善資產沒收和金流追查,結合國際合作,從經濟面徹底瓦解犯罪組織的獲利。社會局和內政部也該幫證人及家屬轉業、轉學、重建生活圈,確保他們不會因經濟困境或後續威脅而陷入絕境。 這些改革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人民對司法信任的根本。光靠加重刑罰或短暫保護遠遠不夠,必須雙管齊下,才能真正斬斷詐騙集團的命脈。讓正義的聲音「說得出、活得下去」,並對犯罪主腦祭出最嚴厲的懲罰,台灣才有希望根除詐騙,還給社會清明與安寧。作者:梁辰庚經歷:政治幕僚電話:091010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