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1948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並發表了《世界人權宣言》。1950年,聯大決定將每年的今天定為「世界人權日」。今年聯合國公布「人權日」關注的焦點是「所有的人」,包括婦女、青年、少數群體、殘疾人、土著人民、窮人和邊緣化群體,都有權在公共生活中發出自己的聲音,並參加政治決策過程。
台灣雖未加入聯合國,但台灣的社會運動卻始終與國際同步。在婦女方面,女性團體在上週7日甫通過民法修正案,未來「夫債妻還」、「妻債夫還」等不合理現象將不會重演。在青年方面,台灣世界各地學生均站出來反對媒體壟斷、爭取言論自由,並代表社會、環境弱勢爭取權益,如樂生、反美麗灣等。學生不只是學生,也是公民,正如聯合國所宣告,所有人均有權在公共生活中發聲,並參與政策決策過程。
在這個深具意義的日子,社運團體今天有多項運動,涵蓋了國際人權、勞動人權、土地正義、教育平權等多領域,計有:《踐踏人權獎 血汗星光道》嗆聲邀約、「全球與西藏在一起」49小時絕食活動、抗議不永續的「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反對「發展財團、剝削勞工」的產業發展會議、百位淡海二期地主,至內政部抗議淡海二期土地徵收、善待職校畢業生堅持102年統測報名費不漲等。
稍早聯合國潘基文秘書長人權高級專員皮萊致辭時,強調任何人都不應由於性別、種族、宗教和信仰、性取向等原因而被剝奪基本權利,並向那些為爭取自己應有權利歷經艱辛的人們表示敬意。
聯合國人權高專皮萊在為「人權日」發表的致辭中指出,近年來,世界各地數百萬人湧上街頭,在發生於別處事件的激勵下,有的要求公民和政治權利,有的要求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許多國家的群眾表明,對於領導者蔑視人民,無視人民的需要、追求、畏懼和願望的態度,他們已忍無可忍。
皮萊指出,在中東和北非以及世界其他地區,人們敢於就關係到各種公民、政治、社會、文化和經濟根本權利的問題與政府對峙。世界各地的人們以特有的方式表明:我們有發言權,我們享有權利,我們希望參與治理我們的社會和經濟。
潘基文強調,對一個國家來說,充滿活力的民間社會團體是國泰民安和國家運作的關鍵之一,但在一些國家,民間社會團體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和限制。採取措施鎮壓這類團體使聯合國深感痛心。這也正是聯合國在「人權日」強調參與權、自由與和平集會權,以及結社權的原因所在。值此「人權日」之際,潘基文呼籲世人團結起來,共同捍衛發出自己聲音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