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是否訂定具相當爭議性的「代孕生殖法」草案,進行多日的「代孕制度公民審議會議」今天終於獲得結論,認為應開放借子宮,但對於捐精、捐卵仍無共識,同時認為代孕是利他行為,因此應該是無償的。

不過,之前反對代理孕母制度草率上路的勵馨基金會紀惠容執行長表示,代孕者將來要承擔的身心痛苦及風險,更較女性自然懷孕為甚,更需自行承擔因施術而產生的種種危害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風險。她指出,2005年11月,芬蘭研究員在分析20,000名婦女的問卷調查後發現每7位施行試管嬰兒手術(IVF)的女性,就有1位會因為嚴重的併發症而住院,機率比自然懷孕的婦女高出一倍!

「代孕生殖法」草案雖已歷經多次討論,但因爭議性高,仍擺在政院衛生署裡頭,衛生署委託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辦理 「代孕制度公民審議會議」,希望尋求更多社會共識, 經過多天討論後,今天提出結論。

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林國明今天在會議中,提供與會人員包括昨天婦女團體&兒少團體召開的「生命無法代理 孕母不是工具代孕制度即將草率上路?─記者會」新聞稿 ,說明這個社會對於代孕本來就有不同聲音,請大家了解並參考。

發表結論時林國明表示,公民會議針對 3大議題討論,包括「可否開放捐精、捐卵」、「在懷 孕期間,委託者、代孕者和胎兒的權益」、「代孕者是 否有償、可否仲介」。由參與討論的公民逐一宣讀結論報告。

其中,有關「可否開放捐精、捐卵」,公民認為,應開放「由 不孕夫妻同時提供健康的精子、卵子,或僅提供其一」 ,對於由代理孕母借出子宮又提供卵子的部分,則無共識。

「在懷孕期間,委託者、代孕者和胎兒的權益」, 公民團體關注代孕者權益保障、植入胚胎數應以1、2個 為限、代孕者身體自主權應予以保障、代孕者有權拒絕 非必要的生產方式,如剖腹產。

「代孕有無償」,公民團體認為,代孕是利他的助 人行為,非商業行為,因此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