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及其傳聲筒近期火力全開,把開放瘦肉精美牛定調為不得不執行扁政府2007年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這是個無法無天的謊話。稍了解WTO的人都曉得,向WTO通知的內容,不帶承諾性質。

這本來只是國際貿易法跟國際組織的常識,英文台北時報(Taipei Times)18日刊出採訪WTO官員的報導,更直截了當戳破了馬政府的謊言。

被引述的WTO官員說,「向WTO通知(貿易相關)措施的意旨,在於透明性跟同儕審查,以便其他政府知道有哪些措施被採行、原因是什麼,並得以評論」。因此,對於扁政府在2007年8月16日通知將開放萊克多巴胺,同年9月5日又追加通知暫緩一事,這位官員回答,「中華台北」也只不過是「可能需要向其他會員解釋為何維持禁令」,還只是「可能」。

看,人家自己都說你對他沒承諾,你還呼天搶地咬定有,硬要吞瘦肉精以明志,是怎樣?這就是馬政府現在做的事。

在WTO法下,當會員採取可能影響其他會員權益的貿易相關措施時,有通知的義務。其立意是加強透明跟協助監督,主要精神見於1994年馬拉喀什部長會議通過的「關於通知程序的決定(Decision on Notification Procedures)」,各協定中也分別有詳細規定。台灣關於瘦肉精的通知,就是依據「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SPS Agreement)」。

通知可以防止不公平貿易、避免外國廠商觸法,會員若對別國的措施有意見,也好及時提出。但這片面通知絕不代表對WTO這一多邊組織或其全體會員的承諾。如果馬政府官員這麼沒知識,至少去上上國貿局「WTO小辭典」網站,簡單查一下通知(notification)跟承諾(commitment)這兩個條目的意思吧!

其實,光從目前宣稱的豬牛分離政策,就可以看出「對WTO承諾」之說全屬鬼扯,扁政府當年通知要開放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包括豬牛,既然馬政府說那是承諾,又怎能只履行一半?還是先使一下障眼法,等到要開放豬肉時,再操作一次對WTO承諾說?

以無能怯懦聞名的馬政府為了掩飾與美妥協跟搞國內政治鬥爭,惡意曲解前任政府合法合理的國際行為,給自己國家強加不存在的對外承諾,對國家尊嚴與利益的傷害難以估計。從哈佛法學博士總統、國貿專家副總統到一票大小官,勇於胡說八道,誤導社會,什麼對WTO毀約,講得好嚴重,欺騙台灣人被國際孤立久了,生怕挨外國人一個白眼。其實,拿個小小通知回頭綁本國重大政策,寧願以國人健康為代價,穿鑿附會打造一個框框往自己頭上硬套,才真是蔚為奇觀,會令各顯神通力爭己方權益的WTO會員們傻眼。

扁政府當初受到美國壓力,在瘦肉精上一度讓步,後來在排山倒海的反對民意,包括國民黨的強烈反對下打退堂鼓。它曾與美國有怎樣的妥協,應該受到檢驗,後來政策轉彎若有利於民,也該獲得應有評價。現在的馬政府亦同,守不守得住是一回事,但到底受美國哪些壓力,談判中的利害權衡如何,必須對社會交代負責,而不是宣稱美國沒壓力,把責任推給一個虛構的承諾,否則只會讓全民更加疑慮,究竟這政府跟美國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暗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