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超過20年,社會所共同期待的「法官法」在司法節前夕於立法院完成一讀,但民間團體顯然對於內容有諸多不滿,「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今(11)日提出六大訴求,要求法官評鑑必須每年一次、評鑑結果要公開、要成立公正獨立的評鑑基金會、讓司法受害人可檢舉壞法官、終結法官考試、拒養恐龍法官一輩子。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和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邀集了眾多民間社團在立院發出對於司法改革不滿的怒吼,出席的團體包括:律師公會全聯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勞陣、台灣婦女全聯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殘盟、天主教越南外配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廢死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青平台等代表。
檢視法官法一讀通過的條文,林峰正指出,司法院雖接納民間要求定期評鑑全體法官的建議,但卻只同意5年進行1次,且非由有外部評鑑委員的法官評鑑委員會負責,而是由司法院自行安排,其評鑑結果也不肯公開。司改團體要求,評鑑應該每年1次,全體法官都應受評,並且公開評鑑結果。
針對評鑑的公正獨立性,林峰正說,「法官法」賦與司法院長、法務部及律師全聯會自行推派的權力;執政黨還另就評鑑委員中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產生方式,作成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2人的決定。司改團體訴求,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專業社群的評鑑代表,應由該社群自行票選產生。
林峰正批評,國民黨居然在一讀時,還把案件當事人申訴的權利拿掉;司改團體要求,受害人應該有檢舉壞法官的權利。他認為,應該終結法官考試,因為考試考不出適合擔任法官的人。他強調,以上這些民間訴求,如果都辦不到,為何要同意法官的退休金和專業加給可以比一般公務員多。
對於評鑑委員的組成,瞿海源表示,立院本就是政治操作的地方,司法院長也是由總統提名交由立院同意而任命,法管評鑑委員卻是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兩人,這不是民主。
法官的能力也因此受到質疑,律師全聯會司法革新委員會主委黃旭田表示,有些法官過於年輕、缺乏歷練,很認真卻能力不足。勞陣秘書長孫友聯嘲諷,一讀通過的「法官法」是司法和立法聯手「霸凌」司法人權,他批評,有些法官聽不懂弱勢者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