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侯沁潔在昨日晚間,在新北市新莊區突然因不明原因地將車停在路中央,遭巡邏的警員盤查,發現她正手持手機講電話,警方隨即要求她熄火並出示相關證件,沒想到侯沁潔不僅拒絕配合,甚至一度拒檢撞警逃離現場,最終仍被警方合力圍捕,並當場逮捕。
藝人侯沁潔於8月3日晚間10時許,駕駛一輛白色BMW轎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與中和街口時,突然將車輛停置在路中央,巡邏員警發現異狀上前盤查,見其手持手機講電話,立即要求熄火並出示證件,未料侯女拒絕配合,甚至企圖駕車駛離員警逃逸,最終在警方合力攔截圍捕下遭到逮捕。據了解,當時中港派出所警員正在例行巡邏勤務,發現該輛白色BMW在標示綠燈時停滯不前便上前盤查,發現侯女手持手機在講電話,且未依指示熄火或出示證件,反而不斷踩踏油門,企圖加速逃逸。員警見狀緊急使用警棍敲擊車窗,侯女仍趁隙駛離現場,警方旋即以無線電通報支援展開攔截圍捕。
經多方聯繫調度,警方最終於中平路82巷口成功攔下車輛。面對員警盤問,侯女態度激動並持續拒絕配合。由於其行為涉及危及執法員警安全,現場員警將其強制拉下車並壓制在地,在多名警力協助下才成功將其上銬逮捕。
警方後續搜索車內與其身上,未發現違禁物品,初步研判侯女疑似為規避使用手機駕駛及違規停車等違規行為,才會拒檢並企圖逃逸。目前已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侯女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第1項(手持手機駕駛)及第60條第1項(拒檢逃逸)進行舉發。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勿心存僥倖,拒絕稽查或衝撞執法人員將面臨更嚴重刑責。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藝人侯沁潔於8月3日晚間10時許,拒檢加速逃逸,員警以無線電通報支援展開攔截圍捕,最終於中平路82巷口成功攔下車輛,並將其強制拉下車並壓制在地下才成功將其上銬逮捕。 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藝人侯沁潔於晚間,駕駛一輛白色BMW轎車行經新莊區幸福路與中和街口時,突然將車輛停置在路中央,巡邏員警發現異狀上前盤查,見其手持手機講電話,立即要求熄火並出示證件,未料侯女拒絕配合,甚至企圖駕車駛離員警逃逸。 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