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昨(6)日公布《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今(7)日起正式生效,當中竟出現可要求外國及台灣政治組織或代理人,針對涉港活動內容提供資訊,不從者更可判處罰款以及有期徒刑,引發討論。對此,名嘴李正皓認為,合理懷疑中共黨內有人衝康習近平

《港區國安法》涉及執行方式的第43條實施細則中,第五點為可「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並指警務處處長可基於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代理人、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

細則中更表明,若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及台灣代理人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經盡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六個月;而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兩年。

對此,李正皓諷刺,合理懷疑共產黨內部有人在「衝康」習近平,這部《香港國安法》,表面加強了中共中央對香港的控制,實際上結果是讓習近平變成世界的笑柄、中國千古第一糗。

他認為,國安法38條把全世界都納入管轄範圍已經很可笑了,最新的施行細則將竟將全世界的組織或個人都列入裁罰範圍,而且具體刑期罰則都出來,簡直是人類史上最荒唐、可笑的一部法律。

李正皓舉例,根據這條施行細則,香港警務處有權發書面通知給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規定蔡英文要在期限內將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的相關在台活動資料,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若蔡英文不提供資料,則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若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李正皓指出,上述案例射程範圍甚至擴張到全球,連川普、梅克爾、安倍晉三亦同,只要有人不遵守,通通罰款加上監禁,令他不禁反問「這部法律有可行性嗎?」他斷言,這部《香港國安法》會在人類歷史上成為一個大笑話,習近平一輩子心心念念的歷史留名透過這部《香港國安法》已經達成,只是留的是笑名。並推測共產黨內部有人在衝康習近平,讓他出糗,但習近平卻不自知。

李正皓昨(6)日臉書發文。   圖:翻攝自李正皓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