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日前被控利用職權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藉機向業者收賄50萬元,被依圖利罪判處4年6月定讞,並失去立委資格,南投地檢署囑託台北與新北地檢代為執行,兩度傳喚高志鵬報到發監,原訂4日至北檢報到,高志鵬卻聲請非常上訴要求暫緩執行而未現身,新北檢7日發出通知書,告知高須於今(10)日上午10點報到。然而,今早高仍未報到,因前兩天便已出招,向北檢二度遞函聲請暫緩執行,且陳報另一個居住地址,表明下周二才要向北檢報到。

戶籍在新北市三重區的高志鵬,原訂於今早10時向新北地檢署報到,大批媒體守候在新北地檢署外頭,等候高的到來,但高志鵬並未現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緊急透過調查官聯繫上高志鵬,希望他今天前來新北地檢署報到,不要再拖延,但高「沒有答覆」。 

此次為高志鵬第二度未依原時間前往報到,檢方原傳喚高本月4日發監執行,但他搶先在前1天出招,以自己要聲請非常上訴討公道、立委事務尚未交接完畢等理由,向南投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不過隨即遭檢方駁回,發監當天也神隱未如期到案。新北地檢署緊急再發傳票,要求高今日上午10時到案,否則將拘提,但高於前兩天向北檢二度遞出親筆簽名函聲請暫緩執行,還呈報一個新的台北市居住地址,暫緩執行的理由是有同事要資遣,有職務要交接,表明下周二才要向北檢報到。

 

前立委高志鵬。   圖:陳佩君/攝(新頭殼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