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18)日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散布「蕭副總統出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活動涉及我方資助80億歐元」虛假訊息的特定人士,表示無法接受,並將協調相關單位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
外交部指出,法院裁定雖未開罰,但已明確認定該特定人士於網路散布相關說法「並非事實,屬於虛假訊息」,且「被移送人明知相關資訊不實,仍故意向公眾散播」。上述認定清楚說明,本案相關內容缺乏任何事實基礎,屬惡意錯假訊息,並非基於合理查證或公共利益所為的意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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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強調,當前國際情勢嚴峻,我國長期面臨境外敵對勢力運用錯假資訊進行輿論操弄,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已造成嚴重影響。本案當事人的錯假言論實涉及我外交政策、對外關係及國家領導人活動,已被境外敵對勢力利用,進而操作輿論、擾亂社會大眾認知。這類訊息的危害,已非單純個人言論爭議,而是關乎整體公共利益、國家安全與民主制度運作的問題。
外交部表示,先前依法報案,目的即在防止明顯不實且具高度誤導性的訊息持續擴散。錯誤資訊不僅無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反而會扭曲事實、破壞民主社會賴以運作的資訊基礎。外交部重申,錯假訊息本質上不屬於言論自由所欲保障的範疇,民主法治國家也普遍認為,即使是政治性言論,其言論自由的行使仍應以事實為基礎,並不得損害公共利益與社會安
全。外交部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外交部期盼未來相關案件法院審酌案情時,針對當前國家實際面臨的挑戰、國際局勢、資訊戰風險及國家安全環境等整體脈絡下加以衡量,共同守護我國民主社會的制度運作與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