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久坐時打瞌睡在所多有。新加坡政府為嚇阻保安人員執勤時打瞌睡造成客戶與雇主損失,在今年元旦起生效一個罰則,最重可以判處3個月徒刑。新加坡網友質疑,那麼議員在議會打瞌睡又該當何罪?
根據新加坡「私人保安業行為條例」,保安人員不得於執勤時睡覺、喝酒與曠職。但以往業者只能在保安人員觸犯上述規定時予以警告、停職或免職。新加坡內政部去年增加罰則,可處分觸犯者2000元以下罰金或3個月的刑期。
如此重罰,固然有人認為能夠提升保安業者的品質,但也有人認為非常荒謬。
《獨立新加坡》(The Independent Singapore)報導,許多網友質疑,如果保安人員打瞌睡會導致嚴重的後果,必須重罰,那麼議員在議會中打瞌睡呢?又該當何罪?
網友質問,議員們和部長們也都在議會打瞌睡,為什麼他們就不必被懲罰?「只許議員睡覺,不許百姓度辜!」「在議場睡覺可以的啦!」「根本不公平!」
新加坡網友質疑,如果保安人員執勤時睡著會影響重大,所以需要重罰,那麼議員在議會睡覺又該當何罪? 圖:轉貼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