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除了在中國兼課被質疑外,在中研院、台大專任期間,也被查出至少在4所大學兼職領薪水,到處都領有薪資所得,光是政大一校,從91-99年期間,每年都領20多萬元;但都沒向中研院報備過,一直到99年後擔任內閣官員才停止領取。

針對管中閔兼職案,監院目前正針對國內、國外兼職進行調查。不過,兩次約談,管都請假未到。但管中閔兼職、領薪酬事證卻是非常明確。根據檢舉資料,管中閔至少在政治大學、中山大學、中央大學及暨南大學等4所大學兼職過。

管中閔不只兼職,政大的老師還相當不滿指出,管從91-99每年都領取20多萬元,91-97每年都給24萬,9899年則領的較少。99年後,則因進入政院任職才停止領錢。

據了解,以政大為例,管中閔是經講座遴選委員會聘為經濟系或財稅系講座教授,每年領取學術研究補助費,並由政大校務基金支出。有的年度有開課、有的則沒,如果開課,管還有另筆鐘點費可領。

由於管中閔有時僅領錢、不上課,引人訾議,校方還通過決議委婉指出,要讓管教授學術地位專長能帶領本校學術向上發展,請他到學校開課並指導學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