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段宜康昨日下午騎車行經立院附近的濟南路時發生車禍,所幸雙方就醫後並未有大礙,針對媒體報導段宜康「當場拿出1萬元」和對方和解一事。段宜康今(11)日在臉書解釋整起車禍來龍去脈。
段宜康指出,昨天下午3點,我騎車在濟南路左轉過街時,被一輛直行機車撞上,通知中正一分局交通隊員警到現場紀錄後,因為對方騎士要求就醫,警方召來救護車送台大醫院急診,他坐警車跟著到台大。
段宜康說,雙方在急診室做過酒測,都沒有喝酒反應,然後簽了和解書,由他交付對方1萬元,為什麼是1萬元?因為對方表示醫生交代他的手要休息三天,三天工資加上修車費用,大約就是這個數字。
段宜康解釋,對他來說,雖然覺得自己被撞,對方車速又快,而且剎車有問題,應該責任比較大,但自己警覺不夠也有責任,「對方又是受雇於人,這個事件對他的影響肯定比我大。」
段宜康強調,他並沒有如媒體報導的「現場掏出1萬元」,那樣好像自知理虧,拿錢打發,而且最尷尬的是,身上錢不夠,帳戶又被林滄敏凍結,提款卡領不到錢,只好請助理送錢到台大急診處,當時心想「林滄敏這種人,我都不得不賠他1百萬了,又何必為了這1萬元去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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