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在建構為現代化城市的過程中,老舊眷村常遭到移除命運,雖然現在提倡保護文化資產,但眷村的價值卻依舊常被低估,其中一個案例為國防部疑似未詳查,便將桃園市忠貞新村、貿易七村及篤行四村列入改建總冊,而該部函復內容涉有不實等情,監察院於今(19)日審查通過監委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請國防部及國產署妥處。

高鳳仙指出,接獲桃園市忠貞新村、貿易七村及篤行四村住戶陳訴,於40年間即居住於此,且有水電證明為憑,嗣後才有眷村興建,國防部沒有詳細調查,於85年辦理眷村改建時,將其居住之土地一併納入眷村改建土地總冊,並列為違占建戶,向法院起訴要求他們拆屋還地,非常不公。

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原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門牌證明書影本顯示,因當時政府對於建物管理制度尚未臻健全,欠缺相關列管資料,所以早於眷村興建或與其同時,確實已有民眾居住於該村。

高鳳仙表示,國防部在欠缺確切證據下,認定70餘住戶為後期占住眷村土地之違建戶,經過1年多努力,國防部及國產署共同辦理土地分割合併後,70餘住戶之土地均自眷改總冊剔除,不納入眷改範圍,並變更為國產署管理,使多年爭議得以解決,住戶們的居住權益得到保障,該2機關能在合法條件下實現居住正義的作法,殊值肯定。

高鳳仙說,關於國防部如何停止後續訴訟,以及70餘住戶如何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申請承租等相關事宜,國防部與國產署應該要積極協助儘速依法妥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