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整治大洪道復建工程,卻傳出占用民眾所有土地情形,民眾多次陳請徵收未果。對此,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今 (21) 日申請自動調查,望釐清該局處理私有土地遭占用請求徵收之過程是否適法。

監察院表示,這塊土地為前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為承作投71線旁大洪道重建工程等工程所需用地,南投縣政府在民國71年間開放辦理國有土地放領,該民眾因而價購了埔里鎮水頭段1005-401地號土地。

瓦歷斯‧貝林指出,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整治大洪道復建工程,截彎取直占用1005-401地號分割出的東埔段1280地號土地,並且沒有比照前揭機關以徵收方式取得此私人土地。

瓦歷斯‧貝林質疑,水土保局辦理此案的始末與相關依據,且為何未經同意就徵收東埔段1280地號土地?徵收後是否研議維護人民權益之相關具體處理措施?瓦歷斯‧貝林將逐一調查,以維護人民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