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3日晚間發生33死的嚴重傷亡車禍,震驚各界,而是否為疲勞駕駛也引發關注。對此,旅行公會14日上午澄清司機出車前有足夠休息,並未連續執勤,但此說法也遭到司機女兒的反駁,稱其父自過年連續上班。不過,旅行公會下午再度稱,「連續上班16天,不等於連續開車16天」,中間司機可以休息,不算在開車範圍內。
由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攬武陵賞櫻一日團,13日晚間北返時,遊覽車在國道翻覆,全車44人,共有33人死亡、11人輕重傷,其嚴重程度引發各界高度關注。不過,對於是否因司機疲勞駕駛,而導致事故發生,旅行公會與司機家屬說法產生不同的說法,旅行公會發言人李奇嶽14日上午受訪稱司機有完整休息,並未連續出勤,但司機女兒則反駁,指稱父親並未獲得休息。
對此,全聯會副理事長蕭博仁14日下午受訪時表示,每個行程安排並非一天24小時都在開車,可能開2小時,中間旅遊4小時,但中間司機便可以休息,不算在開車範圍內,並非出車16小時,就是16小時都在開車,他強調,「連續上班16天,不等於連續開車16天」。
他舉例,或許開車到台中,而後就讓客人自由活動8個小時,再開1個小時回來,等於只有工作2、3個小時,不能把休息的過程都算在內。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則說,雙北的檢察官在現場有找到行車紀錄器,顯示並未違反《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不得連續駕車10小時的規定,同時,司機中間也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但最後仍尊重檢察官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