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召開「桃園大眾捷運系統票價審議委員會」後決議,桃捷收費的最高上限為160元;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王聲威建議,站在民眾的立場,桃園捷運公司能與台北捷運公司協調,將搭乘的里程合併計算,並比照台北捷運的計費基準,提供相近的票價吸引民眾搭乘。

王聲威表示,機場捷運除了有機場快鐵的功能外,更具有都會區捷運輸運的角色,應針對不同客群有不同的定價策略,但桃園捷運公司因為技術的問題,採用相同的費率,並以普通車(捷運通勤旅次)補貼直達車(快鐵出國旅次),造成都會區各站間的票價過高,相較於其它的運具缺乏吸引力。

王聲威認為,目前機場捷運和台北捷運的系統沒有整合,搭乘的里程沒有合併,兩系統間轉乘需重新計算起程的基本票價,新北市已於今年8月份去函台北市、桃園市政府,請其以單一的系統考量,並站在民眾的立場,將搭乘的里程合併計算,並呼籲桃園捷運公司能積極的與台北捷運公司協調規劃。

交通局說,目前通過的桃捷票價,各站間票價不具吸引力,以A1(台北車站)至A9(林口站)約21公里的票價100元,較公路客運1210線43元高出57元;與台北捷運等同距離的台北車站至淡水站票價則僅50元(使用電子票證40元),A1至A8(長庚醫院站)90元的票價,與公路客運2001線35元相較高出55元。

此外,桃園機場捷運與台北捷運系統間銜接/轉乘計費的方式,將造成民眾轉搭不同公司經營的捷運線時,需再支付一次起程票價,新北市政府已於今年8月份去函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站在民眾的立場,將搭乘里程合併計算;也建議應比照台北捷運的計費基準,提供相近的票價吸引民眾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