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檢警查獲孔姓男子涉嫌在林園、大寮等區租下空地或閒置廠房,再招攬非法清運業者堆置垃圾及事業廢棄物,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但孔姓男子籌不出保金遭聲押,法院審理後,9日將孔男飭回。

檢方根據線報,調閱監視器,採取以車追人方式比對,同時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高市府環保局聯合稽查,發現孔姓男子陸續在林園、大寮、大社等地區租下5處空地、廠房堆置垃圾及廢棄物,7日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環保署環境督察大隊及高雄市環保局等,前往高雄市、台南市、雲林縣等處同步搜索。

檢警查出,47歲的孔姓男子對外謊稱經營廢塑膠回收工作,需要場地作為資源回收分類場所為幌子,與不知情的地主或廠房所有權人簽訂租賃契約承租土地、廠房,立即招攬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的非法清運業者,利用夜間傾倒事業廢棄物或生活垃圾,初步估算獲利上百萬元。

據指出,日前部分地主因接獲位於土地廠房附近鄰居通知到場查看,才知道承租人孔男竟在承租處所大量堆置廢棄物,且經聯繫均避不出面,由於孔男尚未給付租金,被害地主或廠房屋主不得已只好報警處理,並自行僱工清除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