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廠南僑化工進口油脂,2014年10月被衛福部食藥署及桃園市衛生局查獲工廠使用工業用油,移請營登轄管台北市衛生局辦理,經徹夜調查,發現30批食品油脂以工業用油報關,因此,針對南僑化工從重處分罰405萬元整,但南僑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北市衛生局6日收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文,認定北市衛生局裁罰於法有據,駁回南僑化工之請求。

在之前一波食用油風波中,南僑化工因為從澳洲進口的牛油,遭查獲有5批標示為工業用油而免驗入關,引發食安疑雲。經過南僑出示澳洲官方證明,強調牛油都是精煉後可食用的,最後獲食藥署的認可,但仍因報關疏失挨罰,南僑不服而提出行政訴訟。

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南僑化工自1950年成立迄今,已逾60年,資本總額高達40億元,201年營收總額共計148億2684 萬4000元,應當對食品輸入申報程序清楚,經台北市衛生局調查南僑化工自2013年2月至103年5月之牛油10批,南僑化工為食品上市公司,明知食品查驗程序,卻以間隔方式,前一次有申報食品查驗登記、下一次則不申報食品查驗登記,故意規避查驗的義務,其應受責難之程度顯屬重大,嚴重違反行為時《食品衛生管理法》建立之食品輸入查驗登記制度。

雖然南僑化工事後提出合格檢驗報告,主張進口油品經檢驗確屬合格油品,但經法院審認自國外進口、未經查驗的油脂,是否不適於人類食用及其精煉後對國民健康造成的潛在危險,攸關公眾身體健康與食品安全管理的重大公益,南僑化工事後提出不同批號產品之檢驗報告,均不足以確認前述產品的安全性。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近日「大統案」、「富味鄉案」及「統園案」等食安判決已讓衛生單位士氣大受打擊。南僑案於2015年7月迄今歷經3次開庭,雙方準備程序及言詞辯論耗時甚久。行政法院判決,認同台北市衛生局的裁罰理由,對此,該局相當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於食安查緝成果的肯定,為衛生單位注入強心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