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4日通過針對社會失能照顧給付之用的《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針對之前不少工商體反彈負擔比例,敲定未來保費分攤比例個人3成、僱主4成、政府3成。至於長照保險費率,政委馮燕指出,長照保險費率為薪資所得1.19%,若是月收入5萬元,平均需月繳180元保費。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通過《長照保險法》後,將請衛福部就長期照顧保險法的投保給付內容、民眾與企業負擔、財源籌措及未來推動策略等,提出完整說帖,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各界說明溝通,爭取共識早日完成立法。

而有關大家關心的負擔比例問題,毛治國說,目前規劃政府負擔3成,企業負擔4成,投保民眾負擔3成。至於政府財源的籌措,也已規劃相關的配套作法,包括提高菸捐等。衛福部原訂草案為僱主6成,政府1成,但在資方團體的反彈下,2成改由政府吸收。

根據草案,長照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與本保險開辦當日,為全民健康保險對象者,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未參加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關於長照法的內容費率、適用人數及財源部分,馮燕指出,預定2年推出1100億的規模,福利給付不會低於現在水準。只要經評估有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例如請人到家中服務,可給付時薪237元;至於重度失能者,可獲全日住宿型每月21300元的服務,由全民一起照顧。她說明,長照法為每年每人負擔薪資所得1.19%,若月入5萬者,每人每月負擔181元,比健保的4.91%少,預定在2018年上路。

馮燕說,財源部份,政府每年要編400多億的預算,但其中100多億是原本就有的預算,另外要籌措360億左右,將從財政健全方案、房地合一等增加的稅收取用。而長照保險如同全民健保,民眾出生就要繳費。至於民眾是否認為用不到,她解釋,這如同出國保平安險,最好是繳了用不到,但也不會要求退還保險費。

而針對「失能」的定義,馮燕表示,外界提到的孩童發展遲緩並非失能,只是有些潛能還沒發揮,不列入長照保險的照顧對象,失能者是失去工作、生活能力的人,以幼童來說,若是重症、罕病,腦病變等,只要評估通過,就可透過長照保險,盼減輕個人及家庭的負擔。

至於民進黨建議採稅收制取代保險制,馮燕直言,這就是在「講空話」,世界各國都是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稅收制頂多只能有長照稅,但就是全由個人負擔,沒有雇主、國家幫你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