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張盛和今(13)天表示,新交易方式有新的課稅方式,財政部正在蒐集資料,研擬課徵網路稅;目前研擬新台幣3000元以下免稅,至於是否有化整為零的經常性交易的逃漏稅行為,正在蒐集資料研判以便防堵。

媒體報導,財政部搶網路稅,正研議要求亞馬遜、eBay與淘寶等國外網路「大鯨魚」在台辦理稅籍登記,並指定本地稅務代理人代繳稅。

張盛和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網路課稅是國際議題,沒有「搶網路稅」,這個名詞用得太過分。

他說,網路課稅是新議題,財政部有在研究、蒐集資料,鎖定對象是網路交易,看看哪些是經常分散或化整為零的交易。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昨晚召開虛擬世界法規調整首場實體會議,邀請各界上網與現場產官學界互動,討論網路交易課稅及公司法將新增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

賦稅署官員許慈美表示,網路交易盛行,加上具備無國界、交易具隱密性等特質,已衝擊不少國家稅基。近年像是英國、新加坡都開始立法規定,要求國外網購業者及商家必須來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稅,我國也必須因應新情勢,要有新做法。

有關淘寶是中國廠商,亞馬遜更是遠在美國,這些廠商的銷售行為能否課稅?張盛和表示,「沒有問題」,所有進口貨物營業稅,是課國內收貨人,不是課淘寶網或亞馬遜。但實務上,購買者會將稅負視為交易金額一部分,網路銷售商品的價格就不再顯得那麼優惠。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為了避免有心人士「化整為零」逃漏稅,將針對「小額頻繁交易達一定限額者」,取消免稅待遇。

過去,我國准許在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業者,可以不用辦理營業登記,但是針對買受人,也就是國內購物者,要課5%營業稅。在英國,只要是非歐盟公司在英國境內提供貨物或勞務交易,無論金額多寡,都應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繳稅;在新加坡,則是要求國外公司前4季或預期未來1年在新加坡銷售貨物的境內銷售額超過100萬星元(約新台幣2,280萬元),就必須辦稅籍登記。

賦稅署官員說,國外網路業者在台灣未設營業地點,不負擔繳稅義務,實務上,其他國政府也發現,一些網拍業者會利用海外低稅或境外免稅天堂規避稅負。造成同樣是賣東西,在國內有設有據點的公司要繳稅,外國同業卻不用,有違租稅公平。各國都必須面對此一不公平競爭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