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阿拉(ALA)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的慘案,經檢警單位調查後又有新的進展。檢警調查後發現,去年業者委託專業檢查人安檢時,就發現天花板易燃的問題,市府只發文要求改善,檢調質疑市府有所隱瞞。但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今(10)日回應,指出天花板泡棉並非法令規定安檢項目,市府只能勸導,不能強制拆除。

台中市阿拉夜店於6日凌晨,因為表演的舞者將LED燈加設火焰的物品拋向天花板,而引發祝融,也吞噬了9條人命。事後引發各界議論,並質疑夜店天花板使用易燃泡棉為何能夠通過安全檢查,是否為市府故意視而不見。

而蕭家淇今日受訪時表示,有關阿拉夜店火警泡棉部分,因為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每年都要自我委託專業檢查人自我檢查,而阿拉夜店也在去年7月委託專業檢查人檢查,報告中提到天花板易燃問題,依法此報告必須送市府備查。而市府准予備查,並請業者依報告中改善計畫在8月10日前改善完畢。

他指出,市府在8月10日前沒收到業者回覆改善情形,因此市府在8月19日也進行聯合稽查,並發現室內裝修不符,主要為出入口有木門易燃材料,市府請業者限期改善,同時罰款6萬。蕭家淇說,市府再於10月1日聯合稽查,業者已改善完畢,因此從去年7月到10月,市府都很積極處理易燃物品事項。

蕭家淇也對於有人質疑民間檢查人已發現天花板易燃,市府聯合稽查為何沒有對檢查的問題做出回應。他表示,因為天花板並非稽查人員檢查項目,稽查人員已照法令規定去作,不符合法規部分的只有木門,也已經請業者限期改善並罰款,且再次稽查時業者已經改善。

他也指出,這部分市府的確有檢討必要,因為法令雖沒有規定,不能處罰,但依據專業檢查人的報告可以勸導業者改善。

此外,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今日也對此事回應。他說,檢方會持續進行相關的偵辦動作,同時會密集清查過濾查扣的資料,設法釐清案情,以進一步追查相關人士的刑事責任。

針對是否有官員涉不法,吳祚延也強調,檢方的偵辦有一定的程序,必須依據掌握的資料與證據進行相關的認定與動作,「不應過度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