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站起來,立委站起來,還有議員通通站起來,鞠躬向台南市民道歉」,還記得2023年1月14日,民進黨歷經地方大選慘敗,甫當選主席的賴清德,率領一干官員民代,謙卑向人民致歉的場景麼?
當時,相信大家心裡是挺震撼的,畢竟台南素有「民主聖地」之譽,長期又是綠到出汁的本命區,竟然會出現此等黑影幢幢的賄選案,縱然是綠營長期支持者,恐怕也都難以接受,道歉或也只是剛好而已。

然而,畫面歷歷在目,昨日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十名被告,包括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人在內,全部獲判無罪,而先前那些罪證確鑿的甚麼錄音檔、前金後謝、被請上車等事證,卻都被法院當成是閒話家常的內容,無法作為賄選案的鐵證。對於這樣的結果,敢問綠營的朋友們,您們認同嗎?倘若覺得正確無誤,那麼,先前賴主席一番爆氣要求一干人罰站鞠躬的舉措,是在演心酸的麼?相對的,如果邱莉莉議長真覺得自己無辜,那是不是也該反求賴主席,要站起來向自己道歉呢?

對於正副議長賄選的議題,有無罪則的事,就回歸到司法去定奪,就政治的層面,我們更該去關注的,應該是如何有效杜絕類似的情事再度發生。畢竟,這並非特例、也非首例、甚或可說是通案,先前台南就有李全教涉入賄選案,其他各地議會議長選舉傳出賄聲賄影的風聲,也是時有所聞。試想,花上千萬、甚至上億的銀彈選個議長,所為何來?當然是有利可圖啊!
根據「地方制度法」的相關規定,議長在議程的排定上,擁有相對優勢的權力,換言之,除了必須處理的預算案外,其他方方面面的議案要想排入議會審議,多少都必須看議長的臉色。儘管不致於到呼風喚雨、喊水結凍的地步,但諸如光電這類攸關地方大型開發的議案,背後若無議長的相挺,要順利排案、甚或通過,難度絕對頗高。正是仰賴著這等優勢,讓議長容有與民間財閥往來議價的籌碼。

換言之,若想徹底杜絕如是的流弊,勢必就得從斬斷彼此的關聯線著手, 只要議長不再有舉足輕重的權力,只要議長能夠回歸到議事主持人的角色,等同僅擁有與其他議員相仿的權力,頂多只是有個「議長」的虛名,對外代表議會行使社交權限,或許對有心人的誘惑力,就會大幅降低。
基此,具體的做法,就是採「輪值主席」的制度,讓議長人選非固定制,而是由各政黨按席次比例,來分配一個會期的輪值次數。如此一來,無論大黨小黨,都有擔任議長的機會,都容有行使議程排定的權力,非但能解決權力集中於一人的缺陷,有效防範用賄選手段獲取大位(非固定於一人的權力限縮,誘因絕對大減),同時也能讓不同政黨的訴求被看見,透過議程內容的多元化,迸發更多的法律創思,這對於民主而言,都該是進階的好事吧!

「賴總統,請站起來!」儘管司法判決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無罪,但這不該是事件的結束,反而應是改革的契機。如何讓積習難改的地方議長選舉回歸清明,讓地方議會能夠更廣泛的容納民眾真實的心聲,諸此這種長期由某黨某派把持、任由黑道灰道興風作浪的無良生態,真的都該站起來好好整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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