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政府無不要求公務人員做到清廉2字,只是知易行難。韓國國會3日下午通過「金蘭英法」,明確訂定公職人員若是收受賄賂達百萬韓元以上者,將面臨處罰,而公職人員定義包含私立學教師及新聞工作者在內,預計有300萬人受到影響。
「金蘭英法」一開始就頗受爭議,因為範圍納入新聞工作者及私立學校教職員工,不侷限於公務人員,只要收取超過100萬韓元的賄賂,就難逃懲罰。原本收取與負責職務無關的紅包該如何判定,是韓國朝野協商的爭議點,但最後達成的共識是只要收賄,一律嚴懲。至於公務人員家屬則縮小範圍至配偶,直系親屬及兄弟姊妹不在限制收紅包的規範內。
這項法案在韓國國會由247名議員進行投票表決,有226人贊成、4人反對、17人投廢票,獲得高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