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復興航空班機昨日失事,民航局今(5)日表示,依規定,未來1年將禁止復興航空參與新國際航權分配。這也是復航繼去年7月澎湖馬公空難遭停權1年後,再度遭禁;未來復興若持續不改善,最重將禁止其營業。

不到1年,復興航空再度發生嚴重空難,民航局指出,根據「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規定,復航1年內不得參與新國際航權分配;至於復興旗下的廉航威航,由於屬於不同法人,因此不在此限。

去年7月,復航發生馬公空難,已遭處1年不得分配國際航權,原定今年7月23日解禁,但此次嚴重失事,復航將再被禁止1年。從昨天失事日起算,禁止分配期限將至2016年2月4日止。

民航局也表示,復航的事故原因將由飛安會調查,約須調查1年才能完全釐清。未來如果事故原因歸責復航,根據《民航法》第112條規定,會要求復航限期改善,如限期仍未改善,則可罰新台幣60萬元至300萬元,若持續不改善,最嚴重可停止復航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