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確定今(5)天下午保外就醫,6年多的監獄生活暫告段落。最高法院檢察署今天則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前總統陳水扁等人已判決確定應執行的不法所得及罰金,總額約計新台幣10億1311萬9004元。

法務部今天宣布核准扁保外就醫1個月,以接受更妥適的照顧。隨後,最高檢也發出新聞稿,指陳水扁所涉貪污洗錢案件不法所得財產之處理,引起社會各界不同聲音,因此特別說明財產之查扣、匯回及執行情形。

在國外資產查扣及匯回部分,最高檢表示,陳水扁、吳淑珍等人於瑞士境內經瑞士司法機關查扣之資產,其中於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Galahad帳戶及瑞士美林銀行Bouchon帳戶內有關龍潭案、南港案及國務機要費案不法所得之資產已於2010年5月陸續匯回指定帳戶,現值美金2261萬餘元(約新臺幣6億8986萬元)。

而瑞士威格林銀行Avallo及Bravo帳戶內關於二次金改案犯罪所得約美金1700餘萬元,最高檢表示,已請求瑞士凍結,迄今尚未匯回。最高檢說,二次金改案其中關於元大併復華之貪污部份,雖已向瑞士司法部提出返還部分不法所得新台幣2億元之司法互助請求,但是,陳致中等人也向瑞士聯邦刑事法院提出異議,目前尚在審理中。

另外,美國司法部向我國提出司法互助,而由美國司法部查扣位於紐約州及維吉尼亞州2處不動產,現已完成拍賣程序,拍得價款共美金189萬元,已向美國請求分享其所得價款。

國內資產查扣及執行部分,最高檢指出,為保全相關案件的執行,曾查扣陳水扁等人國內名下的存款、股票及不動產,之後並交由執行機關台北地檢署查扣並執行。

其中查扣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存款共新台幣4815萬元,查扣陳致中名下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共37檔,市值約1930萬元。

另外,查扣寶徠等國內不動產共8處,其中寶徠不動產1處,已經當事人合意變價完成,但尚有稅捐金額待核算,所以還沒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