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法法院今(19)日裁定,解散「親朝鮮」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UPP),並宣布撤銷該黨5名國會議員資格,這項解散特定政黨的判決,也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的首例。
根據韓聯社報導,統合進步黨李石基等議員,2013年5月與130多名革命組織(RO)成員進行秘密集會,計畫破壞國家通訊與儲油等核心設施;李石基還在集會中高唱「赤旗歌」等朝鮮革命歌曲,並與RO成員發表「親朝」言論。
韓國檢方2013年9月以「策動內亂」與違反《國家保安法》等罪名起訴李石基等人;11月,韓國法務部也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統合進步黨請求案」。法務部指出,統合進步黨弘揚朝鮮革命思想,試圖顛覆韓國現有體制,與韓國憲法精神背道而馳,應該被解散。
2014年2月,水原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石基多項罪名成立,判處他12年有期徒刑並剝奪議員資格10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
至於統合進步黨解散案,韓國法務部長黃教安與統合進步黨主席李正姬於11月25日進行最後辯論。黃教安指出,統合進步黨追求的目標是在成立「朝鮮式的社會主義政府」,與韓國憲法精神背道而馳,因此應被解散;李正姬則反控政府,企圖利用此案轉移國情院介入大選的醜聞。
最後,憲法法院9名承辦法官中,有8人贊成,壓倒性通過解散統合進步黨一案;唯一的反對票,則是由在野陣營推薦的法官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