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不滿全面進行電子收費後,政府及遠通忽略前收費員的權益,因此近期抗爭活動不斷,今(28)日更可能衝上國道陳情抗議。對此,交通部長葉匡時反駁,收費員的說法完全不是事實,「有些沒有法源依據的要求,交通部並無職權決定」。他也強調,華隆關廠工人案與收費員案不同,華隆工人確實沒拿到離職金,但收費員該有的都有,甚至還加發薪水等。

針對收費員不滿交通部漠視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的陳情,葉匡時今天沉痛表示,這「完全不是事實」,收費員希望的多元安置,交通部已經在努力;勞保年資的結算,政府也依法依約定完成年資結算,並給付各項離職金或資遺費,又額外加發3-7個月的薪水,並無年資損失、置之不顧的問題,「與其不斷地就沒有法源的要求做無謂的協商,不如全力協助他們早日找到工作,才是真正關心他們的政府要有的負責作為」。

葉匡時說,他非常重視國道收費員這些員工的安置與照顧,也不斷與高公局開會,指示高公局務必要盡最大的努力協助這些員工找到工作。有些收費員已找到滿意的工作,另外部分收費員的訴求,他都聽到了,也都想辦法在尋求解決之道,但有些沒有法源依據的要求,交通部並無職權決定。

至於外界將收費員與華隆案比較,交通部強調,國道收費員與華隆案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案子,在華隆關廠工人中,工人確實沒拿到其應領的離職金;但對於國道收費員,高公局不僅提供該有的離職金或資遣費,還額外加發薪水。高公局也要求遠通針對想轉置的收費員提供每人離家30公里以內的工作,收費員只要報到不需面試即可上班,並提供不低於收費員最後1年的薪資保障。對於任何一位未安置好的收費員,高公局不會放棄,也絕不會置之不理。

葉匡時也呼籲,所有關心收費員的團體與朋友們,大家一起努力合作讓收費員早日回到職場,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