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指控洩漏國家機密,調查局原以「外患罪」立案,但礙於適法性問題,今(22)日由2位調查官改依「洩密罪」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北檢表示,上午已完成分案,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外界預估,北檢近期將約談張顯耀。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今天表示,調查局上午已持函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北檢已依規定分「他字案」偵辦,並指派檢察官陳舒怡承辦,目前已進入偵查階段,包括分案案由、內容及偵辦進度,因涉及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說明。
調查局國安處2名女調查官上午前往北檢,會見檢察長楊治宇等人,繼續商討張顯耀案,會議約歷時1小時,會議結束後,2名調查官並未發表意見。
張顯耀遭控洩密,調查局以「外患罪」立案。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處長陳榮富昨天將相關資料送至高檢署報請指揮偵辦;不過,高檢署認為現有情資不足,無法確定是否為高檢署管轄案件,要求調查局補足資料後再重新送件。
調查局認為,張顯耀案屬「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俗稱「通敵罪」);但高檢署表示,此罪只適用於「處理外國政府事務」,目前的兩岸關係並非國與國的關係,實務上,也未將中國視為外國,因此要求調查局需補充資料,才能確認案件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