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貪污案,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改判貪污無罪,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承審法官郭豫珍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對此,「台灣國」痛批郭豫珍因人設事、令人不齒,建請監察院啟動調查,並依法彈劾

台灣國17日赴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抗議,郭豫珍針對同樣的民意代表的助理費,應該公費法用的判決前後矛盾、標準嚴重不一,已引發社會對司法公正性的重大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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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提及,2022年4月,郭豫珍於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助理費案中,維持貪污有罪判決,致童入監服刑多年;然而,在高度相似的事實基礎下,民眾黨前立委高虹安卻被改判貪污無罪,僅以偽造文書罪輕判過關。對於同質案件卻出現如此天壤之別的裁判結果,已非單純法律見解歧異所能解釋,合理懷疑是否存在因人設事、自由心證失衡,甚至怠忽職守之情形,司法威信因此遭到嚴重侵蝕。

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指出,郭豫珍的突兀判決,凸顯台灣司法長期存在的「恐龍法官」問題。助理費案件多年來橫跨藍綠白各政黨,涉案民代不計其數,顯示這並非單一個案,而是結構性問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違法自當究責,然在現行選舉文化下,民意代表面對地方社團、宮廟活動、基層往來等龐大支出壓力,長期處於制度與現實的夾縫中,導致部分人鋌而走險,甚至將此類案件自嘲為「歷史共業」。但制度困境絕非司法雙標的藉口,法官更不應以個人好惡左右人民命運。

台灣國呼籲,監察院應即刻介入,徹查郭豫珍是否違反官箴,以回應社會對司法公正的合理期待。唯有制度改革方能釜底抽薪,助理費制度必須更加明確、透明並強化稽核,重建人民對司法與民主制度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