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因涉洩密而離職接受調查,負責偵辦的調查局表示,張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全案將朝「外患罪」方向偵辦,並於今(21)天下午至高檢署報請指揮偵辦。然而高檢署認為,現有資料不足以證明張有觸犯「外患罪」,因此要調查局先回去補足資料,再重新送件報請指揮。

今天下午,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長陳榮富與多名調查官前往高檢署,商議張顯耀案件繫屬。經過將近1小時討論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代表發言,指出調查局送來資料不完整,已請調查局盡速補送。

至於張案是否屬於高檢署管轄案件,郭文東表示,要等資料補齊之後才能知道。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調查局過濾張顯耀在陸委會副主委任內經手的7成公文中,發現有近10件被陸委會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密」或「機密」等級,因此認為具備具體事證,將張顯耀以「外患罪」嫌疑人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