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前年撰文以「人渣公務員」、「狗屎豬糞」批評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盛治仁憤而提告。一審宣判馮依2個公然侮辱罪合併判拘30天。馮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2)日認定「狗屎豬糞」是戲謔式評論,改判馮無罪;不過罵「人渣公務員」部分,高院則認定仍觸犯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定讞。對此馮光遠表示,一定會去坐牢,因為「這是捍衛民主的方式」。

馮光遠於2012年12月在部落格發文,批評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2晚燒掉2.3億元,其中內容寫到「你盛治仁是怎麼回事?...還是你有名譽,可是基本上都是狗屎豬糞名譽,所以妨礙一下也無妨」;接著隔年2月又撰文寫「盛治仁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務員」。

盛治仁隨後對馮光遠提告,馮光遠在一審被判2個公然侮辱罪、合併拘役30天;但是馮光遠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宣判結果今天出爐,高等法院認為「狗屎豬糞」是戲謔式文詞,改判無罪;但是馮罵盛治仁「人渣公務員」部分,高院認為「人渣」確實有侮辱人格意思,觸犯公然侮辱罪,因此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對高院的判決結果,馮光遠接受新頭殼記者電訪時表示,他不會繳易科罰金,一定會去坐牢,「因為這是捍衛民主的方式」。馮光遠說,政府就是要讓每個人都像總統馬英九一樣,「外表光鮮亮麗,乾乾淨淨,但是私底下幹了什麼骯髒、狗屁倒灶的事情都當作不知道」。

馮光遠說,既然馬政府不讓人民用較為激烈的言詞對時事進行批判,「那就認了,該什麼時候入監執行就去坐牢,絕對不會繳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