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自2014年1月1日起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包括4大超商、百貨公司、加油站等交易品項較少的商家,交易明細將不再主動列印,僅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消基會今(20)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新政策提供民眾查詢消費明細的方式受限於「有智慧型手機」或「有網路」的使用者,加上交易完成48小時後才查詢的到明細,資料更新速度不夠即時,對於民眾來說非常不便;另外,即使店家可印明細,市面上的紙本發票仍大小不一,政府應規劃好配套措施。

根據財政部的最新政策,今年開始許多店家皆統一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不附上明細,若民眾有查詢明細需求,則要透過智慧型手機的APP 掃描QR Code或至整合服務平台進行全民稽核。財政部的目標,是希望能達到發票全面無紙化。不過,消基會憂心,不列印交易明細民眾消費後無法立即對帳,若店員找錢有誤、商品折扣沒打到或甚至根本沒有將該筆品項存入載具中,後續所衍生的麻煩更難處理。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電子發票自2010年問市,原本的目的是希望達到紙張減量的效果,但目前看來根本沒達成,還讓發票型式複雜化。消基會2月份調查市面上流通的發票型式,包含傳統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電子發票、三聯式發票4大種類,其中電子發票證明聯有統一規格但無明細;紙本電子發票則無統一規格,發票中列有消費明細。

消基會調查發現,光紙本電子發票就有超過4種規格,例如燦坤3C紙本電子發票5.7cm×12.8cm、摩斯漢堡紙本電子發票5.7cm×11.8cm、GIORDANO紙本電子發票5.7cm×15.4cm、大潤發紙本電子發票7.9cm×25.7cm,而紙本電子發票的長度又會因消費品項多寡而有所差異。其中,摩斯漢堡及大潤發2家連鎖企業集團,就有「紙本電子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兩種不同的發票款式。

消基會說,除了紙本電子發票規格不一外,若不發明細,以目前的政策來看,光在「發票載具」方面就讓民眾難以配合。舉例來說,政府推廣的「發票共同載具」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要250元而且還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既然發票電子化政策是全面性的,則應提供民眾方便、低成本且使用便利的「發票共同載具」,高額的辦卡費加上使用限制,反而侷限民眾的使用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