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2)日召開黨團大會,會中通過決議,將著手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等法案,未來立委如果以霸占主席台等方式破壞議事秩序,或出現辱罵、涉及人身攻擊等脫序行為,經紀律委員會審議後,可以提報院會懲處,除了停權之外,還可以罰款5萬元,破壞公物也要照價賠償。同時,也將提高黨團成立的席次門檻,從現在的3席提高到6席,換句話說,未來立院各政黨必須有6席以上的席次,才能成立黨團。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會後受訪表示,今天通過的議事效率提升草案包括黨團成立門檻提高到6人、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從現制2人改為1人等,其中,成立黨團門檻的計算方式是以全院立委共113個席次的5%計算,換算後就是6席;另外,過去立委破壞公物時,沒規定必需賠償也不合理,因此,將修法照價賠償,並直接從立委的月薪中扣除。

至於設置國會警衛隊的部分,林德福說,會中有稍作討論,但細節還需要朝野協商才能處理。國民黨團希望議事順暢,適度處理,立委不要強占議場主席台,但是否要因而動用警察權?他表示,要等待朝野協商結果。

有關朝野協商的部分,林德福說,爭議法案在1個月協商期滿後,如果協商不成,只要在立法院院會提出,最晚要在1個月內完成表決,為了讓議事有效率,一定要有處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