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壟斷法》的修法工作目前正在立法院進行中,親民黨立委李桐豪今(2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目前所有修法版本都只是滿足藍、綠各自需求,保障對自己有利的言論與意識型態,甚至扼殺媒體發展,使媒體在數位匯流時代中「中小企業」化。他強調,親民黨認為反媒體壟斷應用重賞、重罰來處理,鼓勵媒體產製優質節目,對操弄錯誤資訊、製造對立的媒體採取撤照等懲罰機制。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召開「反媒體壟斷法管不了媒體亂象」記者會,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自旺中集團提出合併中嘉開始,各界突然紛紛關注「媒體壟斷」的議題,認為多元的社會不應該只存在一種聲音,不論政界、學界,甚至學生團體,無不用放大鏡檢視每一次的媒體整併案。
不過李桐豪批評,現今在委員會討論的各種版本的反媒體壟斷法,無不是為了滿足藍、綠各自需求、保障對自己有利的言論與意識型態,不致被壓縮、打壓、扭曲,於是低估了民眾的判斷力,放大了限制媒體發展的正當性。
李桐豪認為此刻的《反媒體壟斷法》,充其量只是保證藍、綠政治正確的聲音得以延續,而非真正的從媒體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立法。因此親民黨黨團對此正式提出抗議,拒絕再為藍、綠的意識型態飆車背書。
李桐豪表示,親民黨黨團認為,反媒體壟斷法管不了媒體亂象,該法只會扼殺媒體的發展。他說數位匯流是未來媒體的趨勢,然而擔心藍、綠版本將導致相互限制媒體發展,使得媒體產業零碎化,不利國際競爭,終究走不出大格局,最後迫使媒體產業「中小企業」化。
李桐豪指出,政院版的媒體影響力計算方式過為繁雜,不但無法客觀計算,更是包山包海,流於形式。政院版甚至將健康雜誌都納入計算範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他也提到,民進黨版宛如誅連九族,將四等旁系親屬都納入該法規範,顯然過於嚴苛。
李桐豪提到,各版本《反媒體壟斷法》資訊公開僅公開半套,藍、綠版本的資訊公開,都僅是事後的公開,他認為資訊公開應更具前瞻性,提前將欲參與媒體整併的企業都必須納入資訊公開範圍。
李桐豪強調,《反媒體壟斷法》管不了媒體亂象,媒體亂象應用重賞重罰機制處置。他認為,為鼓勵台灣媒體走向世界,政府政策須鼓勵媒體創新,製造優質節目,但相對的,對操弄錯誤資訊、刻意製造對立的媒體,亦須有撤照的重懲機制。
李桐豪指出,親民黨期待《反媒體壟斷法》須彈性、定期調整,避免因短期考量,影響傳播產業發展。親民黨也相信,勞工董事與獨立董事一樣重要,因此特別強調勞方對媒體經營方向的影響;另外在閱聽人申訴機制部分,他說閱聽人若因媒體報導而受損,可請求賠償與名譽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