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衛生部副部長、現任器官移植臨床應用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是中國器官移植界的權威人物,澳洲雪梨大學更特此頒發名譽教授頭銜。不過黃潔夫近來因涉及「活摘」死囚器官,引發國際撻伐,雪梨大學醫學院教授辛格(Maria Singh)就發表公開信,呼籲學校當局撤銷黃潔夫的名譽教授頭銜。

黃潔夫曾經擔任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長達12年,於2008年也曾榮獲國際器官移植協會「重要貢獻獎」殊榮,是中國器官移植計畫的主要負責人之一。不過他於2005年首度坦承曾參與摘取死刑犯身上器官進行器官移植,引發國際撻伐。

雪梨大學醫學院教授辛格在公開信中指出,中國當局多半透過注射的方式來處決死刑犯,並從死刑犯的身上摘取器官,為了保存器官,當局並未採取較為人道的立即處死方式,而是在尚未死亡的情況下,注射麻醉藥供醫生一次摘除多個器官後,最後再以注射的方式處死。

辛格表示,黃潔夫於2012年提到他自己「每週進行2次肝移植手術」,依此類推他每年大約從事100例相關手術,根據他所提出的數據,其中90%至95%的器官是來自死刑犯。

辛格直指黃潔夫完全違背醫生的第一信條--「不傷害生命」。「我無法想像,他對器官捐獻者的所作所為會符合這一信條。」因此他要求雪梨大學當局,撤銷黃潔夫的名譽教授稱號。

而儘管中國當局聲稱,器官捐贈皆獲得死刑犯與家屬的同意,但聯合國與世界衛生組織仍對中國提出譴責,主要還是在於死刑犯的器官在器官捐贈市場上具有龐大利潤,難以保證死囚為自願捐獻器官。

而死刑犯的器官捐贈,於倫理上仍有相當多爭議,台灣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曾指出,死刑犯的腦死判定與一般腦死不同,在欲進行器官捐贈的死刑犯的腦幹中彈後,部分反射動作仍在,加上一般腦死判定程序複雜,為迅速移植器官,必須在槍斃後立即送往醫院進行器官摘除,當時是否真的腦死,爭議空間相當大,這也導致多年來,許多醫院、醫師仍拒絕進行死囚器捐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