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2013年修訂《緊急醫療救護法》後,衛生福利部也陸續公告相關辦法,規範八大場所必須設置俗稱傻瓜電擊器的「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將緊急救護向前延伸到事發現場,以在第一時間搶救心臟疾病患者,增加存活機率。然而,至今AED的使用成效如何?如何培養民眾的急救知識,使人們願意搶救他人生命;而未來又該如何廣泛推廣AED呢?

本次由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舉辦的「生死一線間,AED何處找?」座談會,由前主播任婉瑩擔任主持人、邀請到立法委員劉建國、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台大醫學院急診醫學科教授馬惠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督導楊招治,共同探討立法以來AED的使用成效,以及培養民眾急救專業的過程,並針對未來持續推廣AED提出更多建議。

傻瓜電擊器黃金救援

主持人首先提到,衛福部統計國人十大死因中,心臟疾病高居前三名。近來氣溫驟降,許多患有心臟疾病的民眾在公眾場所可能因心臟停止而猝死,這時要是有傻瓜電擊器AED,把握黃金時間給予急救,就可能提高患者的生存機率,將其從鬼門關救回。

馬惠明教授接著補充,透過AED電擊能讓心跳停止的患者恢復心跳,在一分鐘之內救回的成功率高達九成以上;不過,每延遲一分鐘,就遞減10%的成功率,等於是跟時間賽跑。他也表示,最好透過心肺復甦術(CPR)並配合AED一起使用,更能增加患者存活的機會。

2012年修法規範設置AED成效

《緊急醫療救護法》自2012年底修法通過後施行迄今3年多,究竟AED的使用成效如何,是否達到當初立法目的?當初擔任召集委員,推動修法的立委劉建國指出,透過CPR和AED成功搶救患者,在全台各地都有案例;他也指出,AED在先進國家已經廣泛使用,對於觀光客多、人口密集度高的台灣是一個借鏡,各地區都應該廣設AED,即使是偏鄉也有急救系統的需求,因年長者居多,如雲林縣的崙背鄉,當地地方人士也向他表示,AED的確有起了功效。

而目前全台有多少傻瓜電擊器?民眾普遍知道如何使用嗎?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指出,2012年修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後,規範八大類場所都要設置AED,除了裝設之外,政府也加強宣導,讓民眾廣泛了解,為面對高齡化社會作準備。成效方面,王宗曦接著指出,該法通過之前,每10萬人口只有8.9台AED,該法通過之後,每10萬人口達到44.5台,目前全台共有1萬多台;跟世界各國比較,立法前排名在德國之後,立法3年後AED數量隨即超越了德國、英國以及澳洲。

雖然全台目前有1萬多台AED,那麼電擊器的設置密度如何?劉建國指出,日本密度仍高過台灣10幾倍,而台灣在2010年才開始,還有努力空間。他也指出,衛福部透過設置AED給予業者「安心場所」認證,是很好的推廣方式,未來也可以思考是否透過抵稅等措施提供企業誘因,增加AED設置密度。

使用AED 救人不受罰

AED裝設數量雖逐年增加,經加強宣導之後,民眾也對AED略所了解,但實際運用上仍有些障礙。當民眾發現身邊有人倒下,由於無法辨識AED使用時機及操作方式,「即使知道有AED也不敢貿然使用」。對此,馬惠明表示,首先要觀察患者是否有呼吸,若沒有回應,就可以開始電擊。他指出,從國外經驗來看,小學高年級生就會使用,只要打開電擊器開關,貼上貼片,根據上面指示操作,根據以往數據顯示,絕大多數民眾在一分鐘內都能成功執行。他接著指出,患者等待救護車的時間大約要6到10分鐘,只要在這之前有效使用AED,就能大幅提升存活率。他指出,臨床經驗顯示,若心臟停止跳動而沒有血流,超過4 到5分鐘就會腦死,勉強救也可能變成植物人,這是我們不樂見的,這時CPR和AED就是延長患者血流的急救小幫手。

要使AED有效使用,有賴於有力的宣導,那麼民眾對於AED課程的接受度高不高?會不會主動想要學習?紅十字會總會督導楊招治表示,民眾剛開始對於AED感到恐懼且排斥,害怕操作判斷錯誤而導致患者傷亡。對此,楊招治解釋,AED會自動判定患者狀況,若心律正常就不會電擊。她表示經過解釋後,民眾就會了解,甚至願意去操作電擊器。她也指出,為了有效推廣AED和CPR急救課程,紅十字會以贈品吸引老年人參與宣導講座,相當有成效,也因此改變許多人對AED的觀念。

民眾對於操作電擊器最大的憂慮,就是害怕患者受傷,甚至救人不成而遭受罰責。對此,立委劉建國指出,當初立法時就有顧及到這一點,因此該法有「救人不受罰」的免責概念,因此伸出援手的民眾不會有法律責任;他也認為急救概念應該從小養成。劉建國舉例,日本人從小就要有急救認證,甚至考駕照也要會使用急救器具,他希望未來能夠仿效日本,將急救知識納入小學教育,從小學習CPR及AED操作。

迅速掌握AED裝設點

主持人也提到,日本311強震後政府以大數據分析防災資訊,至於目前台灣有沒有可能知道方圓幾公里有AED?馬惠明指出,「雖然台灣發展AED不是最早的,卻做得最好。」由於《緊急醫療救護法》是前瞻性的立法,起初就規範AED要登錄在系統中,目前超過90%以上的正確率,而國外登錄資料只達到5成左右。馬惠明也為大家介紹,如何在第一時間掌握AED的所在處:第一、民眾可使用APP查詢AED位置;第二、過去撥打119後,人員會先派救護車,不過現今可透過登錄系統檢證資料庫,人員會在第一時間告知最近電擊器位置;第三、該法設置了AED的緊急管理員,以便消防局通知管理員在第一時間到現場協助操作AED並拯救傷者。這些措施讓緊急醫療網更加綿密。

馬惠明亦分享國外經驗,除了透過基礎教育培養人民急救專業以外,為了在事件發生當時發揮效用,丹麥、荷蘭等北歐國家透過推特(Twitter)等社群網站通知事先登錄者,讓受過專業訓練,且願意出力的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替患者CPR,或是攜帶AED及時搶救。藉此讓旁觀者CPR比率從4成多提升6成以上;而台灣現在只有30%左右,因此這樣的「CPR召喚獸」方案是我們可以考慮的發展方向。

「安心場所」認證  引出社會責任

至於大型活動場合、遊樂場以及電影院若沒有設置AED,目前有沒有罰則?王宗曦指出,起初立法是採取鼓勵業者設置,而沒有規範罰則,但企業還是要有社會責任。她舉例,起初八大場所規範要設AED,台北只有3家電影院達到要求,之後幾乎全台北市電影院都設置了,「這就是一種良性競爭。」

既然沒有罰則,那是否能透過獎勵,推動企業主動推廣AED,增加企業形象呢?馬惠明認為,依據日本經驗是透過互相評比,因此相當贊成衛福部推動安心場所認證。他認為不需要太多鼓勵與懲罰,只要「公開透明」,公布AED所在處,用地圖數據告知民眾,讓民眾自行選擇要去哪些場所,影響企業,因此不需要太多罰責或鼓勵,企業自然會有責任出來。 

針對如何促使企業推廣AED設置,以及加強民眾宣導,並在法律上制定更嚴密的規範,與會人士也給予建議。馬惠明指出,「要給蘿蔔也要給棒子。」蘿蔔就是鼓勵、評比;棒子則是法律規範。他認為,現階段民眾對於AED抱持著「我若剛好被救到,很幸運、很感激。」是一種「幸好」的心態;但下一個世代的人會認為AED是「必要且必須的」。馬惠明表示,由於目前民眾還不太敏感,若法規太嚴苛,將無法執行;但未來民眾態度會更嚴謹,法律要求也會更高,「甚至企業若不設置AED,就會不准它開業。」

哪些地方是AED最佳設置點

除了電影院等八大場所之外,應該在哪些地方廣設AED?馬惠明認為,先前AED的初步設置已有很好的成果,因此現在已經邁入「公共電擊2.0」時代。未來AED2k的規劃有三個重點:第一,在場所設置規範方面,以前比較寬鬆,現在要把人數、面積降低;第二,把居住大樓、社區放入規範內,因為相較於美國都是獨棟建築,亞洲大多是集合住宅,因此必須開始啟動AED設置;第三,台灣的便利商店密度數一數二,且都在人口稠密處,經過市場調查,是很好的設置場所。劉建國也補充,包含廟宇、村里集會所、衛生所、社區活動中心附近都是很好的設置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