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食藥署預擬修法嚴格納管3款藥物,包含事後避孕藥和墮胎藥,引起外界反彈;更有網友發起連署,希望放寬事後避孕藥的取得條件,目前連署案已通過,有近一萬人附議。對此,食藥署今(5)日回應,正評估改採「醫師處方」及「藥師指示」雙軌用藥模式管理,未來於指定藥局,就能在不需持有處方箋的情況下取得緊急避孕藥,預計今年底前完成試辦計畫評估及配套作法。

食藥署日前預告修正《藥事法》,將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三項藥品列為追蹤追溯藥品。其中,Misoprostol為胃潰瘍治療及墮胎用藥,另兩項則為事後避孕藥;此舉引發論戰,婦女與藥師團體召開記者會反對,認為新制恐導致女性延誤用藥,有「以保護之名,行限制之實」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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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網友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要求放寬事後避孕藥管制。連署內容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22年即明確建議將緊急避孕藥列為非處方藥,以確保女性能在黃金時間72至120小時內及時用藥。目前全球約有90多個國家已放寬管制,台灣至今仍列為處方藥,從看診到取藥,容易錯過黃金時間。截至今日該案已有9567人附議,連署順利通過。

面對外界質疑,食藥署今日回應指出,6月25日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預告修正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將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等3款藥品納入。目前為預告階段,尚未定案、亦非立即實施,預計在60天預告期間廣泛蒐集各方意見,待預告期滿後,將彙整各界建議審慎評估,在沒有完整配套措施前不會實施。

另外,為兼顧緊急避孕藥取得的便利性與用藥安全,食藥署正透過說明會及專家會議廣納意見,同步研議配套措施。其中,針對部分專家建議參考日本模式,食藥署正評估將「醫師處方」及「藥師指示」雙軌用藥列為可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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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規劃於試辦指定藥局取得緊急避孕藥無需持有處方箋,以保障緊急使用需求;惟試辦藥局須與婦產科醫療院所合作建立轉介機制,若經專業評估有醫師診斷之必要,即協助轉介至合作醫療院所,必要時結合線上診療(遠距醫療)等方式,確保獲得即時且適切的醫療服務。預計今年底前完成試辦計畫評估及配套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