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財產遭強制執行扣押,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透過臉書抱怨,兩人前往法務部執行署做筆錄時,目的為陳述應把過去退休金可退回部分當作生活費,但分署人員告知未入帳的退休金不能扣押,已入帳可以扣押,陳佩琪暴怒直呼「我們中華民國怎麼有這麼畸形的法條」。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回應,一切強制執行作為均嚴格遵守相關法規。
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等多項重大弊案,一審遭判刑17年。柯文哲也因為違反政治獻金法,被監察院裁處罰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元,合計5833萬元,由於柯文哲未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繳納,監察院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可依《行政執行法》查扣義務人的存款、薪資、退休金及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但仍須保留法定最低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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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14日在臉書發文寫道,當天她和柯文哲做筆錄時,說應該要把柯文哲過去的退休金部分退回給他們當作生活費,但分署人員卻說「未入帳」的退休金才是退休金、才不能扣押, 但「已入帳」的退休金就變成存款了,就可以執行扣押了,令她感到不滿,痛批「我們中華民國怎麼有這麼畸形、不盡人情的法條呢?」
陳佩琪也提到,執行署人員問柯文哲有什麼清償計畫?付不出來怎麼辦?她自己「是去跳樓一了百了啦」,柯文哲算是較理性的,他跟自己說「柯文哲欠柯文哲政治獻金5588萬,以關一天抵債一千塊計算, 抓他去關200多年,就可以清償他『柯文哲』侵占『柯文哲』5800多萬的政治獻金了」。
台北分署回應,按扣得存款是否屬不得扣押退休金債權,因將領取之退休金撥入銀行已非相關法條所稱請領退休金之權利,除有其他不得扣押之情形,否則難謂不得執行。義務人尚未領取之未入帳退休金請領權利依法確實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若退休金撥入義務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其法律性質便轉換為對金融機構之存款債權,依法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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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分署說明,執行機關於扣押義務人存款時,針對維持義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之費用,均會依法進行調查與處理,以取得公權力執行與基本人權保障的平衡。又本案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與民事執行採當事人進行主義不同,本分署將恪遵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執行。
台北分署指出,這起案件的源頭是監察院,認定柯文哲逾期未繳納應繳款項,因此依法將案件移交分署,由分署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外界關注是否已對柯文哲核發禁奢命令部分,本分署尚未對柯文哲核發禁奢命令,嗣如查得柯文哲之生活有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時,本分署將依法審酌是否核發禁奢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