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本月1日正式生效,不僅我國明確加以譴責,國際社會也紛紛發聲反對。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稍早刊登該機構國家安全計畫主任康寧(John Coyne)與專研中國與東南亞互動史的歷史學者韋德(Geoff Wade)的分析,指出〈中國不只是簡單地輸出影響力,而是在擴張管轄範圍〉。
康寧與韋德指出,中共日益將國內法作為戰略競爭的工具。它不再將立法局限於治理中國,而是越來越多地利用法律來塑造海外行為、影響公共輿論,並阻止對其認為關乎政權安全的根本問題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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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民主國家通常以自由主義法律體系的視角檢視中國立法。然而,中國法律服務於國家戰略。
中共制定法律旨在加強政治控制、維護國家目標並擴大國家權力。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這不斷擴張的法律體系中的另一個組成部分。
康寧與韋德指出,該法將習近平關於單一中國民族認同的願景制度化。學校、大學、媒體機構、科技公司、雇主和社區組織都必須強化這個目標。對澳洲而言,更重要的是,該法授權中國當局追究境外組織和個人的責任,這些人被指控破壞民族團結或煽動民族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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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發表西藏研究成果的澳大利亞學者、一位調查新疆的記者,或一位就外國干預問題向政府提供建議的政策分析師,都可能發現他們在澳大利亞的合法工作被北京重新定義為威脅中國民族團結的行為。中國當局最終是否會對特定個人採取行動幾乎無關緊要。僅僅是這種可能性就可能促使人們進行自我審查或阻礙公眾參與。而這顯然正是其意圖所在。
康寧與韋德指出,澳大利亞已經目睹了這種更廣泛的模式。香港國安法主張域外管轄權。中國當局隨後對包括澳洲在內的海外異議人士發出逮捕令,宣布懸賞緝拿提供線索協助逮捕的人,並試圖恐嚇居住在民主國家的批評人士。
康寧與韋德主張,坎培拉應正式駁斥該法的域外管轄權主張。聯邦政府應明確表示,在澳洲法律框架下合法行事的澳洲公民和居民仍受澳洲主權管轄,而非受制於中共的政治偏好。
澳大利亞各大學應重申對學術自由的承諾。智庫應抵制任何試圖透過恐嚇手段左右研究議程的行為。
媒體機構應拒絕任何試圖透過威脅採取外國法律行動來影響其編輯判斷的行為。
澳大利亞政府機構應重新審視旅遊建議,並確保澳大利亞民眾了解中國日益擴大的立法可能帶來的影響。
康寧與韋德指出,這些措施均不構成對中國的敵對行為,而是為了捍衛澳洲的主權。中國持續建構一套用於戰略競爭的綜合法律體系。反間諜立法、資料安全法、反外國制裁措施、國家秘密改革以及如今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單獨來看似乎都是漸進式的舉措。但這些措施結合起來,揭示了中國透過法律、外交、情報、經濟和技術手段,將國家權力延伸至境外的連貫戰略。
康寧與韋德主張,坎培拉應做出同樣明確的回應:駁回該法的域外管轄權主張,重申澳大利亞法律適用於在澳大利亞境內的行為,並保護澳大利亞公民免受披著法律外衣的外國脅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