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日針對京華城等案,進行一審宣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爾後,台北地院裁定應曉薇須加保3000萬元。在經歷一天籌措,今(27)日下午在律師吳佳蓉的協助下辦保完成離開北院,而應曉薇也牽著女兒應佳妤的手現身。應佳妤也為其母喊冤,強調家母絕無貪汙,並表示絕對會上訴到底!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遭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6年;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000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除此之外,還沒收5250萬元不法所得。

現正最夯:李文忠:賴清德的責任在沒能力及意願影響司法怪象

在宣判完畢之後,北院也裁定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各須加保3,000萬元,並設定覓保期限至27日下午5時。應曉薇聽聞加保3,000萬元一事後,情緒一度潰堤,並表示該金額她真的沒辦法,同時哭求法官不要讓她與母親「生離死別」,但法官仍維持原裁定。而應曉薇因未能即時籌措款項,所以在北院候審室過夜。

在經歷將近一天籌措,應曉薇家屬終於籌措到3,000萬元,並委由律師赴北院辦理相關手續。而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應曉薇也牽著女兒應佳妤的手離開北院。

對於判決結果,應曉薇女兒應佳妤表示,感謝這段時間幫助他們的親朋好友,也謝謝他們願意相信應曉薇的清白。她也強調,自己的媽媽沒有去桃園機場、施壓官員、貪汙等式,並強調他們絕對會上訴到底。而應曉薇則是不發一語,面對鏡頭僅微笑,快步上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