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審結京華城容積獎勵等案,判決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面對民眾黨陣營質疑政治辦案,資深媒體人趙少康今(27日)也直指,法院的認定,是將210萬元的政治獻金視為對價關係,直接判定構成收賄。但210萬元與京華城容積獲利110億元的對價,實在相差太遠。
對於柯文哲的一審判決結果。趙少康表示,坦白說,這樣的刑度,他認為真的非常重,也不禁懷疑政治到底有沒有介入?他原本對這個案子的判斷,是如果成立,應該會落在「圖利罪」。畢竟圖利罪的認定相對寬鬆,但最後反而以受賄罪判刑。
趙少康也指,今天如果真的犯法,當然應該依法嚴辦,但前提是證據必須清楚、完整,能夠讓人信服。然而,這個案子,連柯文哲自己都提到,檢調連柯已過世岳父的帳戶都查,金流翻得如此徹底,卻仍然沒有找到明確的不法資金。就連調查中提到的Excel檔案「小沈1500」,最後法院也沒有採納為證據,但卻因為這210萬元政治獻金,被認定為收賄並重判,這樣的邏輯,難免讓人產生質疑。
趙少康進一步指,這整個案子不能只單看判決結果,而是整個司法過程。從一開始檢察官對柯文哲提出「無限抗告」,羈押超過一年,再到偵查內容都被特定媒體「大公開」,這一連串過程,都讓大家覺得不滿。尤其,偵查內容外流的問題最為關鍵,每當檢方偵辦重大案件,總會對當事人強調「偵查不公開」,但往往過沒幾天,週刊媒體卻能鉅細靡遺地披露偵查內容。問題來了,當事人沒有說,辯護律師沒有說,然後週刊登出來的內容都對當事人不利,那是什麼人在說?
趙少康質問,檢調機關查案能力如此強大,但面對一再發生的洩密問題,卻從未見有檢察官被追究責任,這樣的雙重標準,如何讓人民相信制度的公正?這都會讓人質疑,是不是為了「要鬥垮先鬥臭」的操作,先把人社會形象徹底摧毀,後面再為判決來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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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表示,針對該案,檢察官說要上訴,他相信,柯文哲一定也會繼續上訴。但這個案件,已經不只是個人清白與否的問題,而是整個司法體系的信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