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6日電)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天表示,蘇姓相機業者自民國100年起滯納稅費、利息逾1937萬元,經台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蘇男胞妹立刻繳納300萬元,並簽立擔保書協助蘇男獲釋。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蘇男公司代理知名日本品牌拍立得底片及相機,具相當知名度,於100年起滯納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勞工退休金及罰鍰等各項費用,至今陸續移送執行金額逾新台幣1847萬元,含滯納金及利息已逾19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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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分署調查,蘇男以「金蟬脫殼」方式,於公司解散之際,將逾1600萬元的鉅額商品存貨,無償處分移轉給胞妹或前女友擔任負責人的其他公司,並在原址繼續以同樣招牌經營,意圖脫免執行。此外,蘇男於公司欠稅後,仍頻繁於高檔餐廳、百貨消費,每月信用卡消費曾高達29萬餘元。

台北分署清查金流,發現蘇男在公司欠稅期間仍多次臨櫃存入大額現金至公司帳戶,累計金額高達1億4710萬餘元,卻未優先清償稅款,反而轉匯至自己及妹妹帳戶,甚至資助胞妹在日本求學及在台北市精華地段購置豪宅。

台北分署表示,經多次要求蘇男提出清償方案未果,因此通知他於3月9日到場,經執行官訊問,認為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要件,依法留置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並於當日解送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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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分署說,法院裁准管收後,蘇男家族深感執行壓力,於入所後不到24小時內即籌措300萬元繳納,並由胞妹簽署擔保書,承諾履行剩餘欠款,台北分署才同意釋放蘇男。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採取隱匿財產、惡意脫產或金蟬脫殼等違法行徑。台北分署將持續針對惡意欠稅的義務人採取拘提、管收等執行手段,確保國家債權並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編輯:蕭博文)1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