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4日電)苗栗縣通霄、苑裡地區4天發生3起廢棄物火警案件,其中一處上午撲滅火勢,下午又竄出火舌,消防隊員疲於奔命。縣府環保局今天說,將追查行為人,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苗栗縣消防局指出,1日接獲民眾通報,苑裡鎮苑東里和苑坑里交界空地,發生雜物堆起火引燃山林火警案件,立即派遣苑裡分隊趕往搶救並阻止火舌蔓延,現場遺留大量衣物、私人信件等家庭垃圾或裝潢廢棄物;消防人員上午剛撲滅火勢,相隔不到幾小時,下午同樣地點又起火燃燒。
當前熱搜:金管會揭曉「大到不能倒」銀行名單 中信銀、北富銀等6家連莊
除了苑裡鎮之外,3日晚間,鄰近的通霄鎮通灣里海堤旁,也發生疑似偷燒垃圾案件,儘管火勢在大排溝渠內悶燒,但為避免造成災害,消防隊員還是趕往拉出水線灌救,花了將近20分鐘,確定火星已完全撲滅,才安心返隊。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秘書蔡政勳今天表示,消防隊員事後分別從垃圾堆中發現多件繡印有社團組織理事的背心,以及私人稅務帳單,成為追查行為者的重要證據,環保局將訪查個資所載人員,並請警方協助進行偵訊,製作筆錄之後,再綜合判斷釐清實際行為人。
環保局指出,任意燃燒廢棄物會排放大量黑煙、有害氣體及異味等空氣污染物,破壞空氣品質、影響人體健康,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露天燃燒可裁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李淑華)1141104
苗栗縣通霄、苑裡地區4天發生3起廢棄物火警案件,現場遺留大量衣物、私人信件等家庭垃圾或裝潢廢棄物,環保局將從中追查行為人開罰。(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