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19)日召開今年第二次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自 10月起適用新電價。其中,民生住家方面,700度以下每度調漲 0.1元、701~1,000度調漲 0.2元、1,000度以上漲 0.4元;小商家 700度以下調漲 0.1元、701度以上的商家及產業用電,則是不調整。
這次整體平均電價調漲 0.71%,而台電可增加約 60億元電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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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審議會中,台電表示,過去兩年因烏俄戰爭造成國際燃料價格大漲,為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先前由台電、中油公司吸收部分增加的國際燃料成本,造成台電累計虧損增加,雖台電以調整採購策略、加強開源節流來降低成本,但電價仍低於供電成本。截至今年七月底,已累虧 4,179億元,故盼調整電價來拉近實際收支平衡。
此外,上一次電價審議會決議電價凍漲,另請經濟部全力爭取立法院支持撥補台電預算,但相關預算均未通過,台電財務狀況仍十分嚴峻。
審議會委員會指出,此次綜合考量電價結構、關稅衝擊物價及民眾負擔能力等因素,以最低影響方式來調整,首先,民生電價因長期偏離成本(目前住宅平均電價 2.77元/度,遠低於台電今年前 7個月平均售電成本 3.8元/度),須適度反映,故決議微調各級距單價。
★住宅:700度以下每度調漲 0.1元;701~1,000度每度調漲 0.2元;1,001度以上每度調漲 0.4元
★小商家:700度以下每度調漲 0.1元、701度以上不調整
以一般四口之家用電約 700度來估算,平均每月電費最多增加 70元;小商店每月電費最多也只增加 70元。另搭配套措施實施,至於農漁、學校(幼兒園至大學)、社福團體及使用維生輔具的身障家庭,電價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