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天(9日)晚間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強調兩人涉案罪嫌重大,且在關鍵證人尚未完成交互詰問前,仍有羈押必要。北檢已向台北地方法院遞交抗告狀,請求撤銷7,000萬元交保裁定,理由包括柯文哲疑似違反交保命令及影響證人證詞。

北檢抗告書指出,法院9月5日准予柯文哲、應曉薇交保,忽略多名關鍵證人如黃景茂、張高祥、范有偉等尚未完成詰問,恐影響審理公正。檢方特別提及,柯文哲交保後數小時內,疑似與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接觸,違反「不得接觸證人」的交保條件。此外,柯文哲公開對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兩人在公益侵占罪部分互有指證關係,恐影響證詞公正性。檢方還質疑柯文哲在羈押禁見期間,授權他人操作社群帳號,發布片面解讀法庭活動的內容,涉隔空串證及輿論操作。應曉薇部分,檢方同樣認為在證人沈慶京、吳順民等調查完成前,應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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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於2024年9月遭羈押,歷經363天後於8日獲准交保。此次北檢抗告時程卻延至第5天,異於過去2日內火速抗告的慣例,引發外界關注。北檢強調,抗告旨在確保案件審理公平,維護司法程序公正性。目前抗告案已送達北院,北院將彙整相關卷證,連同檢方抗告書轉送高等法院審閱裁定。

北檢抗告理由

針對法院114年9月5日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本署檢察官已擬具理由,於今(9)日下午6時向法院提出抗告。簡要摘錄如下: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檢方盤點114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景茂(10月2日)、張高祥、范有偉(10月16日)、黃珊珊(10月21日)、吳順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2. 被告柯文哲於昨(9)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3. 被告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於114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證之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然共同被告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被告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4. 被告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

5. 被告應曉薇之部分,尚有證人沈慶京、黃景茂、柯文哲、吳順民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